“農民工”到深圳打工後,留在農村的“田地”,有以下3種命運!
當年毛主席土地改革,千辛萬苦將土地從地主手中奪回,還給農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溫暖了千千萬萬個家庭,孕育了無數華夏人,給農民帶來了希望。幾十年來,耕地是農村的瑰寶,
一,廢棄閒置。
很多農村家庭,因為兒女發跡,在城裡買了房,
或者是,老年人在家留守的,由於年紀太大,種不動地了,不得不閒置。
二,轉租給他人。很多投資者,看到了農村土地閒置的商機,用低價租用農民的土地,種植“藕”、“水果樹”、“觀賞花”等等。
大頭叔家裡的土地,就是以每畝一年500元的低價租出去種“藕”,想想都心痛啊,但是也沒有其他好辦法。
還有運氣更好的是,他們的土地在城鎮郊區,遇到“觀光旅遊”、“生態養殖”的開發商,也是很走運的,會得到不少的補貼和租金。
三,送給周圍親戚。周圍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