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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價啦」柳州計程車調價方案!具體怎麼漲?看這裡!

今天上午9點半,該市物價、交通運輸、品質技術監督等部門,在物價局會議室召開計程車運價調整政策解讀會,向媒體介紹調新的計程車運價收費標準。

現行收費標準和調整後運價對比

調整後的計程車運價:

(一)起步價:

晝間:1公里內(不含1公里)6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7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8元。

夜間:1公里內(不含1公里)8元,1~1.5公里(不含1.5公里)9元,1.5~2公里(不含2公里)10元。

(二)區間車公里價:

1、2~7公里(不含7公里)區間,晝間1.90元/公里,夜間2元/公里。

2、7~12公里(不含12公里)區間,晝間2.58元/公里,

夜間3元/公里。

3、12~25公里(不含25公里)區間,晝間4.75元/公里,夜間5元/公里。

4、超過25公里及以上,晝間2.85元/公里,夜間3元/公里。

(三)等候費:

1、平峰時段載客等候費: 低速行駛里程×車公里價+扣除3分鐘後的低速行駛計時時間×車公里價的20%/分鐘(即運行車速小於12 公里/小時,3分鐘內不收費,超過3 分鐘,按超過部分每累計1分鐘計收,晝間0.38 元/分鐘,夜間0.4 元/分鐘)。

2、特定高峰時段等侯費( 17:00--19:00): 低速行駛里程×車公里價+扣除3分鐘後的低速行駛計時時間×車公里價的45%/分鐘(即運行車速小於12 公里/小時,

3分鐘內不收費,超過3分鐘,按超過部分每累計1分鐘計收0.855 元)。

(四) 燃油附加費0元。

(五) 其他規定: 載客營運中發生現金支付路橋或停車費的則由乘客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六)備註

1、 晝間: 6~23時,夜間: 23時至次日淩展6時。

2、每200米跳表一次。時間: 以一分鐘計,不足不計。

3、計程車營運價格與燃油價格聯動機制另行制定。

計程車現行的收費標準:

(一)起步價:

晝間運價(6~23時) /夜間運價(23:00—次日6:00):1公里內(不含1公里)6元,1-1.499公里7元,1.5—1.999公里內8元。

(二)區間車公里價:

1.7元/公里(即2公里以後每增加200米跳表一次增收0.34元)

(三)等候費:

等候時間5分鐘內不收費,超過5分鐘的按超過部分每累計3分鐘按車公里價的50%加收停車等候費。

(四) 回空費:7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車公里價50%的回空費。

(五)夜間行駛補貼費:夜間23時至次日淩晨6時運營,按車公里價加收20%。

(六)其他規定:路橋費 載客運營中車輛過路過橋費使用路橋IC卡的,乘客不需支付路橋費;現金支付路橋費的則由乘客按實際發生額支付。途徑路線發生現金支付路橋或停車費的由乘客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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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運價調整了5個方面內容

一是上調夜間起步價,由現行的2公里內6元、7元、8元上調為8元、9元、10元,晝間不變。

二是調整車公里運價。此次調整主要將現行運價中的回空費,夜間行駛補貼費,直按折算在區間車公里單價內,將我市車公里價分為4個區間,讓乘客便於計算。

三是調整平峰時段載客等候費。即將免費等候時間由原來的5分鐘下調至3分鐘,等候費收費標準由現行的0.283元/分鐘上調至晝間0.38元/分鐘(夜間為0.4元/分鐘)。

四是增加特定高峰時段等候費。即在每天17:00-19:00期間內,等候時間3分鐘內不收費,超過3分鐘的按超過部分,每累計1分鐘按0.855元加收停車等候費。此項目參照南寧、桂林兩市現行的運價結構增加,南寧為1元/分鐘,桂林為0.76元/分鐘。

五是取消回空費、區間費及夜間行駛補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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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起開始陸續調表

據瞭解,柳州市區計程車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將從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進行調表。

在這期間,已完成調表的計程車按新的收費標準收取乘車費;待調表的計程車則暫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因此,在這期間,市民打車時,可能會遇到不一樣的收費標準,但並不是亂收費。

新標準實施後,

還將加強對計程車行業的監管

周君表示,

新標準實施後, 各計程車經營者要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各部門將加強對計程車行業的監管。定期開展計程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對計程車駕駛員的不文明駕駛行為和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對於駕駛員甩客、故意繞道、亂收費、拒載等行為三次以上(含三次),行業管理部門將對違規駕駛員進行停車告誡學習培訓,並且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對屢教不改者,進入“黑名單”行業禁入。

針對車容衛生和服務水準品質存在的問題,向各家企業下達書面整治通知書,明確整治的內容、時間、要求。計程車要提高服務品質,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調整運價是為了供需矛盾

會上,柳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周君介紹了計程車運價調整的背景。

他說,柳州市現行的計程車運價是2013年7月實施的,受運營成本增加、網約車競爭、交通擁堵以及起步價、車公里單價、等候費偏低等因素影響,目前該市計程車載客次數大幅度下降;

另一方面計程車行業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晚高峰期間大量出行需求與大批計程車以交班為由回避運營;二是長距離出行需求(如市區前往柳東新區、機場、官塘等)與計程車駕駛員不打表、議價經營間的矛盾。

網路圖片

調整後短途對乘客影響不大

計程車運價調整,對乘客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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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介紹,

本次運價結構調整工作,考慮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和部分司機擔心調價後客源下降的顧慮,在7公里內只是進行微調。因為據交通部門的監控平臺顯示,該市市民計程車平均單次載客里程約為5公里。

以5公里和7公里為例,在不堵車的情況下,5公里晝間現行運價為13.1元,調價後為13.7元,增加支出0.6元;7公里晝間現行運價為16.5元,調價後為18.45元,增加支出1.95元。在短途運距(2-11公里)運輸上,按里程測算計費對大部分乘客影響不大。

增加特定高峰期等候費後,在特定交通高峰時段,即每天的17時-19時,乘客支付的低速行駛費增加幅度較大,低速行駛的時間越長、行使里程越長,那麼乘客需支付的費用越多。

夜間行使、長距離運輸和在交通高峰時段低速行駛增加的成本都得到了合理補償,司機勞動力價值得到體現,提高了司機在特定時段出車的積極性。

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實載率預計會有所下降,特別是早晚高峰部分乘客會因乘坐計程車需增加費用支出而轉乘公車,有利於城市客運出行結構的優化,充分發揮公共汽車較計程車運量大、人均道路資源佔用少的優勢。

鼓勵更多人選擇公交出行,緩解城市擁堵,通過價格杠杆科學合理引導不同出行方式的出行分擔比率。

網約車運價不受計程車運價調節

那麼,出臺的計程車運價新標準,網約車是否要執行?

網路圖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相關精神,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並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此本次計程車運價結構調整只針對巡遊計程車,不包括網約車。

不過周君強調,儘管網約車執行市場調節價,但也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依據價格法相關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開展促銷活動也必須依法依規,如果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四是增加特定高峰時段等候費。即在每天17:00-19:00期間內,等候時間3分鐘內不收費,超過3分鐘的按超過部分,每累計1分鐘按0.855元加收停車等候費。此項目參照南寧、桂林兩市現行的運價結構增加,南寧為1元/分鐘,桂林為0.76元/分鐘。

五是取消回空費、區間費及夜間行駛補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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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起開始陸續調表

據瞭解,柳州市區計程車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將從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15日進行調表。

在這期間,已完成調表的計程車按新的收費標準收取乘車費;待調表的計程車則暫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因此,在這期間,市民打車時,可能會遇到不一樣的收費標準,但並不是亂收費。

新標準實施後,

還將加強對計程車行業的監管

周君表示,

新標準實施後, 各計程車經營者要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各部門將加強對計程車行業的監管。定期開展計程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對計程車駕駛員的不文明駕駛行為和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對於駕駛員甩客、故意繞道、亂收費、拒載等行為三次以上(含三次),行業管理部門將對違規駕駛員進行停車告誡學習培訓,並且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對屢教不改者,進入“黑名單”行業禁入。

針對車容衛生和服務水準品質存在的問題,向各家企業下達書面整治通知書,明確整治的內容、時間、要求。計程車要提高服務品質,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調整運價是為了供需矛盾

會上,柳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周君介紹了計程車運價調整的背景。

他說,柳州市現行的計程車運價是2013年7月實施的,受運營成本增加、網約車競爭、交通擁堵以及起步價、車公里單價、等候費偏低等因素影響,目前該市計程車載客次數大幅度下降;

另一方面計程車行業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晚高峰期間大量出行需求與大批計程車以交班為由回避運營;二是長距離出行需求(如市區前往柳東新區、機場、官塘等)與計程車駕駛員不打表、議價經營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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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後短途對乘客影響不大

計程車運價調整,對乘客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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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介紹,

本次運價結構調整工作,考慮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和部分司機擔心調價後客源下降的顧慮,在7公里內只是進行微調。因為據交通部門的監控平臺顯示,該市市民計程車平均單次載客里程約為5公里。

以5公里和7公里為例,在不堵車的情況下,5公里晝間現行運價為13.1元,調價後為13.7元,增加支出0.6元;7公里晝間現行運價為16.5元,調價後為18.45元,增加支出1.95元。在短途運距(2-11公里)運輸上,按里程測算計費對大部分乘客影響不大。

增加特定高峰期等候費後,在特定交通高峰時段,即每天的17時-19時,乘客支付的低速行駛費增加幅度較大,低速行駛的時間越長、行使里程越長,那麼乘客需支付的費用越多。

夜間行使、長距離運輸和在交通高峰時段低速行駛增加的成本都得到了合理補償,司機勞動力價值得到體現,提高了司機在特定時段出車的積極性。

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實載率預計會有所下降,特別是早晚高峰部分乘客會因乘坐計程車需增加費用支出而轉乘公車,有利於城市客運出行結構的優化,充分發揮公共汽車較計程車運量大、人均道路資源佔用少的優勢。

鼓勵更多人選擇公交出行,緩解城市擁堵,通過價格杠杆科學合理引導不同出行方式的出行分擔比率。

網約車運價不受計程車運價調節

那麼,出臺的計程車運價新標準,網約車是否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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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相關精神,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並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此本次計程車運價結構調整只針對巡遊計程車,不包括網約車。

不過周君強調,儘管網約車執行市場調節價,但也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依據價格法相關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開展促銷活動也必須依法依規,如果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將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