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類考試中,往屆生和應屆生到底應該如何區別?
瞭解過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同學都知道,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中對應屆生的規定為“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
解釋一下,
一是2018年7月份拿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稱之為“2018應屆生”,這部分同學最擔心的可能就是三方協定問題,其實簽訂三方協議不影響應屆生身份。
二是2016年和2017年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也就是所謂的還在擇業期內,這部分同學需要注意幾個小問題,①必須要具有改派資格,即檔案只派遣過一次,還可以拿到改派證;②已繳納社保是否算應屆生需要由招考單位決定,
應屆生的身份對於國家公務員考試來說是非常可貴的,非常多的職位是針對應屆生設置,錯過應屆生時期,就錯過了很多機會,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好好把握哦!
文:唐山中公教育(offcntang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