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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類考試中,往屆生和應屆生到底應該如何區別?

瞭解過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同學都知道,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

專門招聘應屆生的職位非常的多,但是很多同學有疑惑,到底什麼才算應屆生?我是今年畢業的算不算應屆生?我雖然是2018屆畢業,但是已經簽訂了三方協議算不算應屆生?……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到底什麼才算應屆生,應屆和往屆該如何進行區分?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中對應屆生的規定為“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

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解釋一下,

在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應屆生有兩種情況:

一是2018年7月份拿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稱之為“2018應屆生”,這部分同學最擔心的可能就是三方協定問題,其實簽訂三方協議不影響應屆生身份。

二是2016年和2017年畢業未就業的考生,也就是所謂的還在擇業期內,這部分同學需要注意幾個小問題,①必須要具有改派資格,即檔案只派遣過一次,還可以拿到改派證;②已繳納社保是否算應屆生需要由招考單位決定,

一般情況下只要能順利改派就沒關係,但也有個別單位認為既然已經繳納社保就認定為已就業,不屬於應屆生範疇;③只能報考要求“應屆生”的職位,明確指出要求“2018屆畢業生”的職位不可報考;④如不想報考應屆生職位考生身份可不選擇應屆生;⑤如選擇應屆生身份報考,需要填寫大學期間主要專業課考試成績,不可胡亂填寫,一定要到學校政教處調取真實成績。

應屆生的身份對於國家公務員考試來說是非常可貴的,非常多的職位是針對應屆生設置,錯過應屆生時期,就錯過了很多機會,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好好把握哦!

文:唐山中公教育(offcntang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