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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我都三十歲了,你們還要為十八萬的彩禮拆散我和男友嗎?

口述:芷蘭(網名)

整理:玲瓏

我今年三十歲了,年初談了個男朋友,現在準備結婚。

我之前有個男朋友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最後卻因為彩禮而分手了。

那是五年前,我和前男友感情很好,但他的家境一般,收入也不高,兩家父母見面的時候,我家提出了要婚房和12萬八的彩禮。當時他家按揭了一套婚房,也同意加我的名字,但在彩禮這個問題上兩家無法達成一致,他們家的意思就給個6萬8,可我爸媽堅決不肯讓步。

爸媽跟我說,

彩禮給得越多才顯得金貴,再說我還有個弟弟小我五歲,得的彩禮以後可以給他娶媳婦。當時我也挺聽爸媽的話,覺得前男友家捨不得出錢,不重視我。

就為這事我和前男友鬧翻了,他說我不體諒他的難處,只想著娘家,以後肯定過不好日子,最後終於分了手。

今年初,我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他很關心體貼我,讓我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暖。我決定嫁給他,開始自己的幸福生活。

沒想到,這次又卡在了彩禮這個環節。我爸媽說現在彩禮誰不是一二十萬呀,所以除了房子之後要他們家給十八萬的彩禮。他們家也是普通工薪家庭,付首付買了套婚房,也同意加我的名字,但是十八萬的彩禮卻拿不出來。

爸媽仍然象上次一樣堅決不肯讓步,

可我已經不是五年前的我了。我已經三十歲了,一定要抓住自己的幸福!

我決定地對爸媽說:這回一定要嫁,就是一分錢彩禮沒有我也要嫁!

爸媽驚呆了,沒想到平時柔順的我會這樣說。媽媽痛哭流涕,說我不懂父母的苦心,這樣嫁過去肯定不受重視,

沒地位,以後弟弟結婚也沒錢。

我說日子靠自己過,地位靠自己爭。弟弟結婚有沒錢是他的事,反正我這回是嫁定了!

你們說,我做得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