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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故事」新婚女子一次獨行竟遭殺身之禍!一年前的那個深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導語

長安君(ID:changan-j):遠遠地,她摁開了車鎖,“滴滴”兩聲,四角燈閃起,在黑暗中顯得格外扎眼。她先把包放到副駕駛位置,又發現前車玻璃上有小廣告,便下車繞到車頭去清除。就在這個時候,

她突然覺頭部劇烈疼痛,當即失去了意識,向後倒去……

2017年11月21日上午,東營中院對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金朋被判處死刑,其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如果在10天的上訴期內李金朋不改變決定的話,案件將進入死刑核准程式,死刑覆核後,等待他的將會是最終的法律制裁。

在這起案件中,對被害人親友來說,從最初在朋友圈傳播尋人資訊,到等待被告人的一審死刑判決,他們度日如年。失去家人的痛苦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散;另一邊,面對極高的社會關注度和輿論壓力,辦案檢察官也在緊鑼密鼓地爭取一切時間,查明案件的真相!

魯檢新媒體第一時間獨家採訪了本案辦案人——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檢察官趙素禎,

我們將通過她的講述,還原整個案件的經過,針對這起案件的疑問和不解,我們也將一一作出解答。

趙素禎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讓我們再次回到一年前的那個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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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7日上午,新婚兩個月的盧依萍回老家隨禮。午飯後,她開車前往東營西城某商場上班。到了班上,依萍給丈夫董華打電話報了平安,還因為上班晚了一會兒向董華髮牢騷。董華有些心疼,他柔聲安撫著新婚妻子,還許諾明天帶她出去吃飯。可他怎麼也不會想到,

與妻子的這通電話,竟是訣別。

盧依萍下晚班的時間是晚上9點半,平時都是自己坐公車或者丈夫來接,因為今天開了車,丈夫單位值班過不來,她就準備自己回家。誰曾想,就是這次夜間獨行給她帶來了殺身之禍。

晚上9點半,依萍準時下班,往停車場走去。遠遠地,她摁開了車鎖,“滴滴”兩聲,四角燈閃起,在黑暗中顯得格外扎眼。她先把包放到副駕駛位置,又發現前車玻璃上有小廣告,

便下車繞到車頭去清除。就在這個時候,她突然覺頭部劇烈疼痛,當即失去了意識,向後倒去……

而另一邊,丈夫董華聯繫不到依萍。轉眼距離妻子下班已經過去兩個小時了,她卻遲遲不歸,手機也始終處在無人接聽狀態。家人焦急萬分。子夜時,董華讓母親先去派出所報警,自己趕往妻子上班的商場。

由於距離較遠,即使董華一路飆車,到達時仍然已近淩晨。不出所料,商場大門緊鎖,連小廣場上都空無一人。黑洞洞的夜揪著董華的心,讓他陷入了深深的恐懼。

“小萍,你到底在哪裡!”董華的眼裡,淚水在打轉。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盡可能地回憶著妻子出門時的穿衣特徵,並在朋友圈發佈了第一條尋人啟事。很快,這條資訊被不斷轉發。一個、兩個、五個……越來越多的好心人參與其中。緊張的氣氛逐漸彌漫了這個海邊的城市。

當晚,東營市檢察院檢察官趙素禎也看到了這則尋人啟事。由於身在當地,她格外關注,並立刻把這則尋人啟事轉發到自己的朋友圈裡。當時的她萬萬沒有想到,不久後,她竟作為盧依萍劫殺案的公訴人,持續了這份機緣。

幾小時後,一段監控視頻讓盧依萍的行蹤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這是一段道路卡口的監控錄影,畫面顯示,依萍失蹤幾小時後——也就是次日零時二十分左右,這輛本該向北行駛回家的白色奧迪,竟出現在了偏離日常路線20分鐘車程的南向方向,且駕車人不是盧依萍,而是一名陌生的男人!

董華心裡一沉。同樣感受到危機的,還有密切關注這起案件的趙素禎!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當時我並不知道自己將要負責這起案件,出於職業敏感吧,我時刻關注著微信裡的相關資訊。當看到這個視頻截圖時,我當時就想“糟了”。之前曾辦理過多起類似案件,根據辦案經驗,一旦嫌疑人進到車內,在狹小空間內對抗的情況下,被害人的生命勢必面臨最緊迫的威脅。也就是說,這個女孩很可能已經慘遭殺害。我心頭還有一個疑問:這個人究竟是如何上車的?是熟人作案?還是沒有上鎖?

是啊,11月末的深夜,路上行人很少,但事發地點在相對繁華地段,如果盧依萍大聲呼救,應該會有人注意到異常。可事實卻是如此地悄無聲息。這個漆黑的深夜,究竟發生了什麼?盧依萍現在又在哪裡呢?

董華和家人發動了眾多親戚朋友全城尋找依萍下落,每個路口、岔道,每條胡同、小巷,他們都不放過。緊張、擔心、痛苦、煎熬揪著每一個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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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萍的家人報案後,東營市東營區公安分局經過審查,當日立案偵查,並迅速成立專案組。時間就是一切,早一秒找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就多一秒可能生還的機會。深冬的夜晚,一張偵查大網在全城鋪開。

很快,一名犯罪嫌疑人被鎖定。此人名叫李金朋,吉林人,時年36歲。據可靠資料顯示,30日下午,李金朋從滄州市來到東營。就在這個時候,距離案發第三天,他被公安機關迅速抓獲。

李金朋的歸案給依萍家人帶來一絲希望。找到他,是不是就意味著盧依萍有生還的可能呢?

真實情況是,根據李金朋的供述,盧依萍已經死亡。

至此,警方正式發佈警情通報,確定此失聯事件是一起搶劫殺人案。

消息傳來,董華暈倒在地。盧依萍的父母痛哭失聲,幾度暈厥。

而到案後的李金朋拒不交代屍體的位置。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到案後承認了自己搶劫的事實,但對故意殺人矢口否認,且從始至終都拒不交代被搶車輛地點和被害人的拋屍位置,一口咬定當晚天色昏暗,自己又不熟悉路線,不知道屍體拋在哪裡了。所以,很快公安機關的協查通告出來了。我知道公安機關專案組肯定在想法設法到處尋找屍體,我也第一時間在微信朋友圈裡轉發,因為我很清楚,一起殺人案件,若找不到屍體,將會給案件帶來無盡的遺憾,很可能會造成案件無法結案。

案件再度撲朔迷離,董華幾近崩潰。

12月1日,警方發佈協查通報後,動員轄區內幹部、群眾積極發現符合或疑似該女屍和車輛資訊的線索,並加緊了對李金朋的訊問。

一天后,在滄州市區彩虹橋附近一社區內,警方發現了被搶車輛!從警方發佈的圖片資訊看,當時被搶奧迪的車牌已被更換,套用的是北京的假牌。

辦案人員立即對車輛進行搜查。在這一過程中,他們有了重大發現。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辦案人員在車後備箱內發現女士假髮、衣物、手提包以及棉被、麵包、火腿腸等物品,李金朋男扮女裝、套假車牌,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犯罪,且做好了長期逃跑的準備。更可怕的是,隨著現場勘驗的推進,辦案人員還在涉案車內發現三把槍!經鑒定其中兩把真槍,一把模擬槍。我猜測如果嫌疑人沒有被及時抓捕歸案,他很有可能將在滄州或其他地方繼續作案,後果不堪設想!

嫌疑人身上竟然有槍?!槍從哪裡來?用在何處?12月3日,當辦案人員第三天提審李金朋時,面對越來越多的證據,他頂不住壓力,終於開口了。

當天下午,在其帶領下,偵查人員在河北省黃驊市與海興縣交界的一個大壩處,挖出了被掩埋的盧依萍的遺體。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拋屍的地點非常隱蔽,他挖了一個很深的坑,把被害人埋了進去,並用雜草掩蓋,如果不是他本人帶領的話,這個地方非常難找到。這也更進一步印證了,李金朋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有直接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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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車輛和被害女孩都已找到,如今,屍檢結果至關重要。它直接關係到對李金朋的認罪量刑。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系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頭部遭受槍擊!這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這也同時解答了之前嫌疑人是如何進入被害人車輛的疑問,因為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遭到槍擊。

如此殘忍的作案手段令人髮指!那麼,他為什麼選擇了盧依萍作為作案物件,那個絕望的黑夜究竟發生了什麼?通過李金朋的供述和對其親友的走訪,我們還原了李金鵬的人生軌跡和他搶劫作案的來龍去脈……

李金朋,男,1980年出生於吉林省。早年隨父母、妻子舉家來到東營,育有一子一女。據其自己供述,起初,他在東營市一個從事油田相關生意的公司打工,日子比較富裕。但後來被老闆騙了,欠下銀行幾百萬的債務無力償還,生活狀況一落千丈。他只能東躲西藏,在父母開的包子鋪裡幫忙。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巨額債務讓內心一貫要強的李金朋非常崩潰,他根本無法接受現實,迫于生計,只能委曲求全。本就沉默寡言的他心中慢慢聚集起怨氣,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想法。在提審李金朋時他也經常向我抱怨,說社會對他不公平,自己很委屈等等。

李金朋開始為內心積聚的抑鬱尋找發洩的出口,他註冊了很多QQ號碼,四處打聽出售槍支的線索,從此步入罪惡的深淵。

我國對槍支的管控十分嚴格,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如此嚴格的管控下,李金朋是怎麼買到槍的呢?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起初,李金朋用這些槍到郊外打鳥發洩憤恨。漸漸地,這些已無法滿足他極度壓抑又亟待釋放的欲望,沒錢的窘迫讓他萌生了一個瘋狂而扭曲的想法!

李金朋開著事先偷來的車,開始攜槍尋找“獵物”。

而新婚不久的盧依萍怎麼也不會想到,平靜的停車場裡,竟然有陌生人向她伸出了罪惡的黑手!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事先盜竊了一輛轎車,駕駛被盜車輛在夜間尋找作案目標。他和被害人並不認識,被害人到達停車場開車時,遠遠地摁開了車鎖,這引起了李金朋注意,並給了他一個準備的時間,而後被害人在車外徘徊的時間更是給了他舉起槍射擊的可乘之機,所以我很多次的告誡身邊開車的人,特別是女性朋友,夜間最好一定要結伴而行,切記離近開車鎖,迅速上車並立刻落鎖,增強夜間行車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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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依萍中槍後昏迷,被喬裝打扮的李金朋捆綁控制在了後排車座上。李金朋將事先準備好的棉被、麵包、水等轉運到奧迪車內。然後,他迅速逃離東營,向滄州方向逃竄。途中,盧依萍因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遂出現後來李金朋埋屍的一幕。更可惡的是,在掩埋屍體的過程中,李金朋還拿走了盧依萍身上的戒指、手鐲等飾品,而這些,都是2個月前結婚時,丈夫為她精心挑選的心愛之物。

案件發展至今,辦案檢察官趙素禎的心裡忽然產生了一絲疑問:縱觀李金朋的整個犯罪過程,心思縝密、手法嫺熟,反偵查能力極強,這樣的事情一個人往往很難實現。李金朋雖然從來沒有提過,但會不會還有其他可能?

一個大膽的假設浮上趙素禎心頭——他,會不會有同夥?!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為了印證這一觀點是否成立,我們加強了案件的審查力度,審查工作更加細緻,除了移送的卷宗材料外,還包括所有偵查機關調取的資料,並與偵查人員進一步核查案件的每一個細節。最後我們把所有卡口的監控視頻一一篩查,勘驗調取的DNA一一比對,最終案件達到唯一指向,排除了所有合理懷疑。

2017年3月2日,東營市東營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向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7年4月2日,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將本案報送東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看到這兒很多人包括被害人的家屬都無法理解,李金朋為什麼涉嫌的是搶劫罪而非故意殺人罪呢?如果以搶劫罪定罪的話,他是不是就會判的比較輕?對此,魯檢君專門詢問了辦案檢察官趙素禎: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這個問題,在第一次見到被害人家屬時,他們也表達過疑問。其實,搶劫罪並不必然比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和量刑要輕。搶劫罪的量刑中同樣也包含了無期徒刑和死刑。

搶劫罪既包括對人身的侵害,同時也包括對財產的侵害。行為人為了劫取被害人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或者在劫取財物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殺人的,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本案李金朋為搶劫被害人車輛和財物持槍槍擊被害人頭部,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積極追求,符合行為人為劫取財物故意殺人的規定,單獨定故意殺人罪無法涵蓋李金朋對被害人財產法益的侵害,而定搶劫罪就完全能夠涵蓋故意殺人的行為和搶劫財產的行為。

為了消除被害人家屬的顧慮,趙素禎先後多次與他們溝通。法律術語太專業,她就搜集大量類似案例的判決給他們講解;孩子出事了,家屬難免情緒有些起伏,趙素禎就靜靜地聽著他們訴說,從來沒有推脫。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被害人的父母都比較年輕,才40多歲,而且據我們瞭解,被害人的爺爺在案發前幾日剛剛過世,接連的打擊,徹底擊潰了這個家庭。我第一次見到她父親,他的頭髮都已經花白了,泣不成聲,夜不能寐,靠喝中藥維持體力,真的非常讓人心疼。被害人的丈夫,剛結婚兩個月,夫妻兩人感情特別好,兩人是初中同學,很早就相知相識,突然陰陽兩隔,他根本無法承受……很久都沒法正常上班,精神幾乎崩潰。

由於這起案件在當地影響很大,曾經幫助轉發尋人啟事的人也都在期盼著兇手得到嚴懲,“殺人償命”是他們最樸素的想法。面對強大的社會輿論,趙素禎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在輿論壓力下,我們辦案人員更要保持司法的客觀公正,無論何時都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既要嚴懲犯罪,也要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審查起訴過程中,我們與辯護人多次交流,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多次提審李金朋,對他的供述和辯解認真反復審查核對。期間,因為案情重大,部分證據需要進一步補充,我們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了一次,進一步夯實了證據體系,最終案件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起訴標準。

2017年7月31日,東營市檢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到提起公訴,檢察官們僅僅用了4個多月的時間。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我們知道,民眾對這類惡性案件的期待很高,包括刑期和時間,要求快速判決快速執行。可是,死刑案件,我們辦案人員要更加嚴格慎重,辦成“鐵案”才是對正義最好的伸張。四個月的審查起訴時間已經是快速辦理,這得益於我們檢察機關介入及時、上下聯動。在最初公安機關立案時,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就已經提前介入,區院分管副檢察長李德智親自帶隊,對偵查取證進行了有效指導,與公安機關密切協作,為案件原始證據的收集奠定基礎;在移送市院時,辦案人員也做了很好的交接,讓我在最短的時間內瞭解案情,爭取了時間。

2017年9月6日,本案一審開庭。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李金朋幾乎沒有辯駁的餘地。唯一能辯解的,只有“殺人”的故意性。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從最初李金朋就辯解自己不是故意殺人,經過審查,我認為他的說法完全不成立。嫌疑人男扮女裝作案、持槍搶劫、捆綁控制被害人、更換虛假車牌、逃避監控、掩埋屍體等一系列行為完整的展示出其預謀搶劫、實施搶劫、劫後埋屍這整個鏈條,幾乎不存在他失手殺人的可能。

李金朋沒有想到,他在結束女孩生命的同時,也早已註定了自己的命運。

除此以外,在公安機關移交的卷宗的基礎上,經過對證據的縝密論證和對該案的審慎分析,檢察官們決定:追訴李金朋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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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此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同時符合三個加重情節是本案判處其死刑的關鍵。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本案李金朋犯罪行為極其殘忍,並同時具有 “搶劫致人死亡”、“持槍搶劫”、“搶劫數額巨大”三個搶劫結果加重情節,依法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趙素禎作為本案公訴人,在法庭上發表公訴意見時,鄭重地說出“本案被告人李金朋完全符合罪行極其嚴重的法律規定,建議合議庭對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時,坐在旁聽席的被害人家屬全部起立,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在掌聲中,很多人留下了淚水。

一審宣判第二天,被害人家屬送來錦旗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你能想像嗎,被害人的家屬一邊流著淚,一邊鼓掌,那一刻,坐在公訴席上的我真的覺得作為檢察官,身上的擔子特別重,這也正是我們國家公訴人的擔當!我從來沒有後悔,也沒有猶豫,我心裡在想:唯有將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金朋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接下來,案件將進入死刑覆核程式。

從開庭到宣判,李金朋的親屬從未露面。有知情人說,他妻子已經帶著老人和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離開了東營……

想起李金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趙素禎百感交集。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李金朋的孩子曾委託辯護人為爸爸李金朋向檢察官求情,我在和辯護人交流時,也拜託辯護人幫我帶給了孩子一句話“孩子,你的人生必定要比別人承受的更多,因為爸爸無法選擇。你的父親要誠實地面對他的罪行,而你也必須要誠實地面對他給你和家人帶來的痛苦,希望你能勇敢的走好你將來的人生,向善而生”。

在即將到來的盧依萍周年忌日時,她的家人終於等來了一審判決。或許對他們來說,死刑的判決並不能消除他們的剜心之痛,可這樣的結果至少給所有人以莫大的安慰。而李金朋的家人,也因為他的一念之差,背負起更多的苦難和艱辛。

而對我們來說,如何加大對被害人及家人的關愛和輔導,提高對被告人家屬的寬容度,做到真正地包容與接納,避免激發更多的社會矛盾,是這個案件留給我們的思考。

(文中受害人及其家屬皆為化名)

聲明: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微信ID:sdjiancha),在此致謝!

商場大門緊鎖,連小廣場上都空無一人。黑洞洞的夜揪著董華的心,讓他陷入了深深的恐懼。

“小萍,你到底在哪裡!”董華的眼裡,淚水在打轉。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盡可能地回憶著妻子出門時的穿衣特徵,並在朋友圈發佈了第一條尋人啟事。很快,這條資訊被不斷轉發。一個、兩個、五個……越來越多的好心人參與其中。緊張的氣氛逐漸彌漫了這個海邊的城市。

當晚,東營市檢察院檢察官趙素禎也看到了這則尋人啟事。由於身在當地,她格外關注,並立刻把這則尋人啟事轉發到自己的朋友圈裡。當時的她萬萬沒有想到,不久後,她竟作為盧依萍劫殺案的公訴人,持續了這份機緣。

幾小時後,一段監控視頻讓盧依萍的行蹤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這是一段道路卡口的監控錄影,畫面顯示,依萍失蹤幾小時後——也就是次日零時二十分左右,這輛本該向北行駛回家的白色奧迪,竟出現在了偏離日常路線20分鐘車程的南向方向,且駕車人不是盧依萍,而是一名陌生的男人!

董華心裡一沉。同樣感受到危機的,還有密切關注這起案件的趙素禎!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當時我並不知道自己將要負責這起案件,出於職業敏感吧,我時刻關注著微信裡的相關資訊。當看到這個視頻截圖時,我當時就想“糟了”。之前曾辦理過多起類似案件,根據辦案經驗,一旦嫌疑人進到車內,在狹小空間內對抗的情況下,被害人的生命勢必面臨最緊迫的威脅。也就是說,這個女孩很可能已經慘遭殺害。我心頭還有一個疑問:這個人究竟是如何上車的?是熟人作案?還是沒有上鎖?

是啊,11月末的深夜,路上行人很少,但事發地點在相對繁華地段,如果盧依萍大聲呼救,應該會有人注意到異常。可事實卻是如此地悄無聲息。這個漆黑的深夜,究竟發生了什麼?盧依萍現在又在哪裡呢?

董華和家人發動了眾多親戚朋友全城尋找依萍下落,每個路口、岔道,每條胡同、小巷,他們都不放過。緊張、擔心、痛苦、煎熬揪著每一個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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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萍的家人報案後,東營市東營區公安分局經過審查,當日立案偵查,並迅速成立專案組。時間就是一切,早一秒找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就多一秒可能生還的機會。深冬的夜晚,一張偵查大網在全城鋪開。

很快,一名犯罪嫌疑人被鎖定。此人名叫李金朋,吉林人,時年36歲。據可靠資料顯示,30日下午,李金朋從滄州市來到東營。就在這個時候,距離案發第三天,他被公安機關迅速抓獲。

李金朋的歸案給依萍家人帶來一絲希望。找到他,是不是就意味著盧依萍有生還的可能呢?

真實情況是,根據李金朋的供述,盧依萍已經死亡。

至此,警方正式發佈警情通報,確定此失聯事件是一起搶劫殺人案。

消息傳來,董華暈倒在地。盧依萍的父母痛哭失聲,幾度暈厥。

而到案後的李金朋拒不交代屍體的位置。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到案後承認了自己搶劫的事實,但對故意殺人矢口否認,且從始至終都拒不交代被搶車輛地點和被害人的拋屍位置,一口咬定當晚天色昏暗,自己又不熟悉路線,不知道屍體拋在哪裡了。所以,很快公安機關的協查通告出來了。我知道公安機關專案組肯定在想法設法到處尋找屍體,我也第一時間在微信朋友圈裡轉發,因為我很清楚,一起殺人案件,若找不到屍體,將會給案件帶來無盡的遺憾,很可能會造成案件無法結案。

案件再度撲朔迷離,董華幾近崩潰。

12月1日,警方發佈協查通報後,動員轄區內幹部、群眾積極發現符合或疑似該女屍和車輛資訊的線索,並加緊了對李金朋的訊問。

一天后,在滄州市區彩虹橋附近一社區內,警方發現了被搶車輛!從警方發佈的圖片資訊看,當時被搶奧迪的車牌已被更換,套用的是北京的假牌。

辦案人員立即對車輛進行搜查。在這一過程中,他們有了重大發現。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辦案人員在車後備箱內發現女士假髮、衣物、手提包以及棉被、麵包、火腿腸等物品,李金朋男扮女裝、套假車牌,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犯罪,且做好了長期逃跑的準備。更可怕的是,隨著現場勘驗的推進,辦案人員還在涉案車內發現三把槍!經鑒定其中兩把真槍,一把模擬槍。我猜測如果嫌疑人沒有被及時抓捕歸案,他很有可能將在滄州或其他地方繼續作案,後果不堪設想!

嫌疑人身上竟然有槍?!槍從哪裡來?用在何處?12月3日,當辦案人員第三天提審李金朋時,面對越來越多的證據,他頂不住壓力,終於開口了。

當天下午,在其帶領下,偵查人員在河北省黃驊市與海興縣交界的一個大壩處,挖出了被掩埋的盧依萍的遺體。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拋屍的地點非常隱蔽,他挖了一個很深的坑,把被害人埋了進去,並用雜草掩蓋,如果不是他本人帶領的話,這個地方非常難找到。這也更進一步印證了,李金朋與被害人的死亡之間有直接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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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車輛和被害女孩都已找到,如今,屍檢結果至關重要。它直接關係到對李金朋的認罪量刑。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系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頭部遭受槍擊!這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這也同時解答了之前嫌疑人是如何進入被害人車輛的疑問,因為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遭到槍擊。

如此殘忍的作案手段令人髮指!那麼,他為什麼選擇了盧依萍作為作案物件,那個絕望的黑夜究竟發生了什麼?通過李金朋的供述和對其親友的走訪,我們還原了李金鵬的人生軌跡和他搶劫作案的來龍去脈……

李金朋,男,1980年出生於吉林省。早年隨父母、妻子舉家來到東營,育有一子一女。據其自己供述,起初,他在東營市一個從事油田相關生意的公司打工,日子比較富裕。但後來被老闆騙了,欠下銀行幾百萬的債務無力償還,生活狀況一落千丈。他只能東躲西藏,在父母開的包子鋪裡幫忙。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巨額債務讓內心一貫要強的李金朋非常崩潰,他根本無法接受現實,迫于生計,只能委曲求全。本就沉默寡言的他心中慢慢聚集起怨氣,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想法。在提審李金朋時他也經常向我抱怨,說社會對他不公平,自己很委屈等等。

李金朋開始為內心積聚的抑鬱尋找發洩的出口,他註冊了很多QQ號碼,四處打聽出售槍支的線索,從此步入罪惡的深淵。

我國對槍支的管控十分嚴格,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如此嚴格的管控下,李金朋是怎麼買到槍的呢?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起初,李金朋用這些槍到郊外打鳥發洩憤恨。漸漸地,這些已無法滿足他極度壓抑又亟待釋放的欲望,沒錢的窘迫讓他萌生了一個瘋狂而扭曲的想法!

李金朋開著事先偷來的車,開始攜槍尋找“獵物”。

而新婚不久的盧依萍怎麼也不會想到,平靜的停車場裡,竟然有陌生人向她伸出了罪惡的黑手!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李金朋事先盜竊了一輛轎車,駕駛被盜車輛在夜間尋找作案目標。他和被害人並不認識,被害人到達停車場開車時,遠遠地摁開了車鎖,這引起了李金朋注意,並給了他一個準備的時間,而後被害人在車外徘徊的時間更是給了他舉起槍射擊的可乘之機,所以我很多次的告誡身邊開車的人,特別是女性朋友,夜間最好一定要結伴而行,切記離近開車鎖,迅速上車並立刻落鎖,增強夜間行車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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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依萍中槍後昏迷,被喬裝打扮的李金朋捆綁控制在了後排車座上。李金朋將事先準備好的棉被、麵包、水等轉運到奧迪車內。然後,他迅速逃離東營,向滄州方向逃竄。途中,盧依萍因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遂出現後來李金朋埋屍的一幕。更可惡的是,在掩埋屍體的過程中,李金朋還拿走了盧依萍身上的戒指、手鐲等飾品,而這些,都是2個月前結婚時,丈夫為她精心挑選的心愛之物。

案件發展至今,辦案檢察官趙素禎的心裡忽然產生了一絲疑問:縱觀李金朋的整個犯罪過程,心思縝密、手法嫺熟,反偵查能力極強,這樣的事情一個人往往很難實現。李金朋雖然從來沒有提過,但會不會還有其他可能?

一個大膽的假設浮上趙素禎心頭——他,會不會有同夥?!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為了印證這一觀點是否成立,我們加強了案件的審查力度,審查工作更加細緻,除了移送的卷宗材料外,還包括所有偵查機關調取的資料,並與偵查人員進一步核查案件的每一個細節。最後我們把所有卡口的監控視頻一一篩查,勘驗調取的DNA一一比對,最終案件達到唯一指向,排除了所有合理懷疑。

2017年3月2日,東營市東營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向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7年4月2日,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將本案報送東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看到這兒很多人包括被害人的家屬都無法理解,李金朋為什麼涉嫌的是搶劫罪而非故意殺人罪呢?如果以搶劫罪定罪的話,他是不是就會判的比較輕?對此,魯檢君專門詢問了辦案檢察官趙素禎: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這個問題,在第一次見到被害人家屬時,他們也表達過疑問。其實,搶劫罪並不必然比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和量刑要輕。搶劫罪的量刑中同樣也包含了無期徒刑和死刑。

搶劫罪既包括對人身的侵害,同時也包括對財產的侵害。行為人為了劫取被害人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或者在劫取財物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殺人的,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本案李金朋為搶劫被害人車輛和財物持槍槍擊被害人頭部,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積極追求,符合行為人為劫取財物故意殺人的規定,單獨定故意殺人罪無法涵蓋李金朋對被害人財產法益的侵害,而定搶劫罪就完全能夠涵蓋故意殺人的行為和搶劫財產的行為。

為了消除被害人家屬的顧慮,趙素禎先後多次與他們溝通。法律術語太專業,她就搜集大量類似案例的判決給他們講解;孩子出事了,家屬難免情緒有些起伏,趙素禎就靜靜地聽著他們訴說,從來沒有推脫。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被害人的父母都比較年輕,才40多歲,而且據我們瞭解,被害人的爺爺在案發前幾日剛剛過世,接連的打擊,徹底擊潰了這個家庭。我第一次見到她父親,他的頭髮都已經花白了,泣不成聲,夜不能寐,靠喝中藥維持體力,真的非常讓人心疼。被害人的丈夫,剛結婚兩個月,夫妻兩人感情特別好,兩人是初中同學,很早就相知相識,突然陰陽兩隔,他根本無法承受……很久都沒法正常上班,精神幾乎崩潰。

由於這起案件在當地影響很大,曾經幫助轉發尋人啟事的人也都在期盼著兇手得到嚴懲,“殺人償命”是他們最樸素的想法。面對強大的社會輿論,趙素禎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在輿論壓力下,我們辦案人員更要保持司法的客觀公正,無論何時都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既要嚴懲犯罪,也要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審查起訴過程中,我們與辯護人多次交流,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多次提審李金朋,對他的供述和辯解認真反復審查核對。期間,因為案情重大,部分證據需要進一步補充,我們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了一次,進一步夯實了證據體系,最終案件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起訴標準。

2017年7月31日,東營市檢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搶劫罪、盜竊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從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到提起公訴,檢察官們僅僅用了4個多月的時間。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我們知道,民眾對這類惡性案件的期待很高,包括刑期和時間,要求快速判決快速執行。可是,死刑案件,我們辦案人員要更加嚴格慎重,辦成“鐵案”才是對正義最好的伸張。四個月的審查起訴時間已經是快速辦理,這得益於我們檢察機關介入及時、上下聯動。在最初公安機關立案時,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就已經提前介入,區院分管副檢察長李德智親自帶隊,對偵查取證進行了有效指導,與公安機關密切協作,為案件原始證據的收集奠定基礎;在移送市院時,辦案人員也做了很好的交接,讓我在最短的時間內瞭解案情,爭取了時間。

2017年9月6日,本案一審開庭。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李金朋幾乎沒有辯駁的餘地。唯一能辯解的,只有“殺人”的故意性。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從最初李金朋就辯解自己不是故意殺人,經過審查,我認為他的說法完全不成立。嫌疑人男扮女裝作案、持槍搶劫、捆綁控制被害人、更換虛假車牌、逃避監控、掩埋屍體等一系列行為完整的展示出其預謀搶劫、實施搶劫、劫後埋屍這整個鏈條,幾乎不存在他失手殺人的可能。

李金朋沒有想到,他在結束女孩生命的同時,也早已註定了自己的命運。

除此以外,在公安機關移交的卷宗的基礎上,經過對證據的縝密論證和對該案的審慎分析,檢察官們決定:追訴李金朋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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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此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被告人李金朋犯搶劫罪,同時符合三個加重情節是本案判處其死刑的關鍵。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本案李金朋犯罪行為極其殘忍,並同時具有 “搶劫致人死亡”、“持槍搶劫”、“搶劫數額巨大”三個搶劫結果加重情節,依法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趙素禎作為本案公訴人,在法庭上發表公訴意見時,鄭重地說出“本案被告人李金朋完全符合罪行極其嚴重的法律規定,建議合議庭對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時,坐在旁聽席的被害人家屬全部起立,情不自禁的鼓起了掌;在掌聲中,很多人留下了淚水。

一審宣判第二天,被害人家屬送來錦旗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你能想像嗎,被害人的家屬一邊流著淚,一邊鼓掌,那一刻,坐在公訴席上的我真的覺得作為檢察官,身上的擔子特別重,這也正是我們國家公訴人的擔當!我從來沒有後悔,也沒有猶豫,我心裡在想:唯有將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金朋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接下來,案件將進入死刑覆核程式。

從開庭到宣判,李金朋的親屬從未露面。有知情人說,他妻子已經帶著老人和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離開了東營……

想起李金朋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趙素禎百感交集。

東營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 趙素禎

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李金朋的孩子曾委託辯護人為爸爸李金朋向檢察官求情,我在和辯護人交流時,也拜託辯護人幫我帶給了孩子一句話“孩子,你的人生必定要比別人承受的更多,因為爸爸無法選擇。你的父親要誠實地面對他的罪行,而你也必須要誠實地面對他給你和家人帶來的痛苦,希望你能勇敢的走好你將來的人生,向善而生”。

在即將到來的盧依萍周年忌日時,她的家人終於等來了一審判決。或許對他們來說,死刑的判決並不能消除他們的剜心之痛,可這樣的結果至少給所有人以莫大的安慰。而李金朋的家人,也因為他的一念之差,背負起更多的苦難和艱辛。

而對我們來說,如何加大對被害人及家人的關愛和輔導,提高對被告人家屬的寬容度,做到真正地包容與接納,避免激發更多的社會矛盾,是這個案件留給我們的思考。

(文中受害人及其家屬皆為化名)

聲明: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微信ID:sdjiancha),在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