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公冷落三年,我拿出一張紙,老公跪地求饒
我跟老公的婚姻屬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麼解釋呢?我爺爺跟老公的爺爺是戰友,兩個人退伍轉業以後,都各自成家了,有了各自的事業。
老公的爺爺比較活絡,沒過幾年選擇辭去公職下海經商了。
剛剛開始的時候也就是倒倒貨,賺一點小利潤。後來繼續多了起來,老公的爺爺就開了個小雜貨店。
沒想到這麼一做就越做越大,成了一個小百貨公司。
老公爺爺的身價也就水漲船高了,我爺爺沒有想到他在富貴的時候還能想到我爺爺。
我記得小時候我爺爺告訴我,我有一個未婚夫,是他在我媽媽生我的時候給我定下來的。好像就是那次老公的爺爺來家裡,跟爺爺定下來的。
那個時候,老公已經五歲了,剛剛好他爺爺來家裡那一天,我媽媽生了我。
老公的爺爺一看見我就喜歡得緊,就當下給我們定了娃娃親。
他當時給我爺爺一個資料夾,交代他不要拆開,
我爺爺也算是比較守承諾,一直沒有打開。直到我跟老公結婚前一個星期,他爺爺派來律師,才打開了文件。
我簽了名字,把檔保存在律師那裡。
結了婚後,我才知道老公其實並不願意娶我。是因為不娶我就不能繼承家業,才勉強同意的。
結婚的第一天,他就沒有跟我回婚房,自己一個人出去了,他直接告訴我不會碰我的。
我當時也沒有在意,就想著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可是我沒有想到,他這一冷落就是三年,三年之間除了家庭聚會,我都不能看到他。
哀莫大於心死,我也被他弄疲倦了,這樣有名無實的婚姻我要來也沒用。
我叫來了當初幫我保存檔的律師,約了老公在家裡見面。回到家裡他看見律師的時候,微微一愣,畢竟是他們家裡的律師,他會認識也無可厚非。
當然了,律師是他爺爺的人,他對我的態度也有些好轉,畢竟害怕律師告訴他爺爺。他問我找他幹嘛,我微微一笑,接過律師手裡的檔。
離婚吧!反正我們也沒有什麼感情,
他以為那是離婚協議書,其實那是結婚時我簽的股份轉讓合約。
老公的爺爺把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三十轉讓給了我,他為的就是防止老公與我離婚了,我能有保障。
至少不至於掃地出門,身無分文。可是,我沒有想到我離婚的過程並不順利。
老公看到那份檔以後,立馬當著律師的面給我跪了下來。
他求我不要跟他離婚,他以後不會再在外面風花雪月了,一定跟我好好好過日子了。
我冷冷一笑,看來錢確實是個好東西,可以讓浪子回頭。只可惜他回頭晚了,我已經打定主意必須離婚了。
這一次哪怕他爺爺再拿身體不好來讓我心軟,我也不會再妥協了。
他以後不會再在外面風花雪月了,一定跟我好好好過日子了。我冷冷一笑,看來錢確實是個好東西,可以讓浪子回頭。只可惜他回頭晚了,我已經打定主意必須離婚了。
這一次哪怕他爺爺再拿身體不好來讓我心軟,我也不會再妥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