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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的房子,50年的壽命,到期怎麼辦?

大家一直都在討論著“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國家現在也沒有給出明確的方案

1、“70年產權”的由來

產權和多有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年限。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權,也就是有年限的,土地性質不同,使用權也不一樣。根據土地有期出讓方式不同,使用權也有40年、50年、70年之分,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這也就是“70年產權”的由來。

2、“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現在國家也沒有明確“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所以大家也非常關注。是向國家申請繼續使用還是交土地出讓金,目前誰也不清楚,雖然有關部門提出一些解決方案,但最終還是沒有可行的實施方案,所以一直困擾著大家,希望國家以後可以有一套可行的方案,解決大家的憂慮。

3、你房子的“壽命”只有50年

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但是使用年限滿50年後,房子就已經成了危房了,再住下去非常危險。這應該是比“70年產權”更值得我們考慮,再說,現在國家近些年不斷調整區域規劃,也許不用50年,你的房子就已經搬遷了。

所以,我們更應該想想50年後房子變成危房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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