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這些宅基地收費成定局,農民朋友趕緊瞭解一下
農村土地確權即將在2018年結束,經過接近五年的確權,其間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就是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已經建好的房屋,但是由於土地存在問題而無法確權的宅基地,近期出臺了新的政策對它們進行處理,
一、把耕地或荒地用來建房的
咱們都知道,以前由於農村土地缺少有效管理,所以有不少農民將村裡的耕地或荒地私自用來建房居住,這個很常見。在新的規定中,如果該農民這房屋在農村是唯一只有這套的,
收費標準是:房屋120平方內的不用交費,120-190平方的交費3元每平方,190-240平方的交費6元每平方。
二、宅基地佔用面積太大的
過去在農村有這些現象,
每個地方標準不一樣,以當地規定為准,如北方規定宅基地標準一般200平方,南方是120平方,每個地方有一個核算標準的。
舉個例子:像南方的宅基地占地標準是不能超過120平方,
那超出的宅基地面積要怎麼收費呢?超出20平方的,不收費;超出20-70平方的,每平方每年要收3元費用;超出70-120平方的,每平方每年要收6元費用。
三、一戶佔有多處房子
有些農民有多處房屋,按照“一戶一宅”原則,這一般不允許的;除非房屋是繼承、村內依法買賣的或者是戶籍變更導致的一戶多宅的,
如果無法合法證明的,也不會被強拆和收回,一般會建議自願退出多出來的宅基地,並給予一定被補償款。
農村有一個居住地方,是農民生存保障,土地確權也是讓保障確定下來。歡迎農民朋友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