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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這些宅基地收費成定局,農民朋友趕緊瞭解一下

農村土地確權即將在2018年結束,經過接近五年的確權,其間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就是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已經建好的房屋,但是由於土地存在問題而無法確權的宅基地,近期出臺了新的政策對它們進行處理,

下面三類宅基地也要開始收費:

一、把耕地或荒地用來建房的

咱們都知道,以前由於農村土地缺少有效管理,所以有不少農民將村裡的耕地或荒地私自用來建房居住,這個很常見。在新的規定中,如果該農民這房屋在農村是唯一只有這套的,

那不會被拆除,但在繳納一些費用。如果該農民還有其它一套,那這套違建的房屋會被拆掉。

收費標準是:房屋120平方內的不用交費,120-190平方的交費3元每平方,190-240平方的交費6元每平方。

二、宅基地佔用面積太大的

過去在農村有這些現象,

很多農民在建房的時候,想要大門和後院都開曠點,都會習慣性去多佔用一些土地,但現在土地確權中每個地方每一戶都有規定的宅基地面積,超出面積的都要繳費,否則就無法確權,無法發證。

每個地方標準不一樣,以當地規定為准,如北方規定宅基地標準一般200平方,南方是120平方,每個地方有一個核算標準的。

舉個例子:像南方的宅基地占地標準是不能超過120平方,

超出了,再按戶口本上人口算,每多一個人可加補20平方,但最高的宅基地面積還是不能超出160平方。

那超出的宅基地面積要怎麼收費呢?超出20平方的,不收費;超出20-70平方的,每平方每年要收3元費用;超出70-120平方的,每平方每年要收6元費用。

三、一戶佔有多處房子

有些農民有多處房屋,按照“一戶一宅”原則,這一般不允許的;除非房屋是繼承、村內依法買賣的或者是戶籍變更導致的一戶多宅的,

這些有證明的話,可以正常確權,不用擔心。

如果無法合法證明的,也不會被強拆和收回,一般會建議自願退出多出來的宅基地,並給予一定被補償款。

農村有一個居住地方,是農民生存保障,土地確權也是讓保障確定下來。歡迎農民朋友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