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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村建房新政策:農村哪些位置不能建房?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規劃管理,解決當前農村存在的超高超大建房、亂搭亂建和有新房無新貌等突出問題。那麼2018年農村建房新政策是怎樣的?農村哪些位置不能建房呢?為大家整理如下:

對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占地面積超過120平方米、建築層數超過三層、建築面積超過350平方米的超高超大建房進行集中整治。

通知具體要求

對2016年10月31日之前在建尚未完工的農村超高超大建房,一律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到三層(含三層)以下;已經完工的,

按照“尊重歷史、區別對待、有序推進"的原則分類施策整治。

對2016年10月31日之後在建尚未完工的農村超高超大建房,一律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到三層(含三層)以下;已經完工的,限期拆除到三層(含三層)以下。

專項整治行動啟動後仍然頂風實施建設的,發現一起、拆除一起,並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

下面,小編帶您一起來認真解讀和學習一下相關的政策,以便做到心中有數,

依規而行。

一、面積不可超出當地宅基地標準面積

國家規定農民在農村的房屋必須是遵守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但是如果“多宅”可總面積卻沒有超過標準宅基地面積的也可以,所以明年開始農民新建的房子面積必須在國家規定的範圍以內,否則將會被拆除。

二、必須按照規定範圍以內的結構建造

以後農村蓋房不僅只是在面積上有約束,在高度以及構造上都有相應的規定。

國家規定農村蓋樓高度不可以超過2層樓高,針對具體的地區還有具體的要求。

三、必須在村部規定的範圍以內建房

農民建房必須要經過村集體的批准,獲取相應的宅基地才可以,不能私自選址建房。尤其是不屬於村集體內部的宅基地範圍以及耕地、林地性質的土地都不可以用來蓋房子,一旦被發現農民違反國家規定,要立刻拆除房屋做出相應處罰。

明年開始農民除了在蓋房子的時候有約束,即使是想要翻建或者補修房屋,也需要提前向村集體報備,必須要經過村集體的同意之後才可以動工。

一起看看農村蓋房子有哪些不能觸碰的紅線!

1.水源地附近不能建房

水源地是重要的自然保護資源,

如果在靠近水源處蓋房,必定會產生污染,影響水源品質,因此在水源地及附近是不允許蓋房的。

2.農村耕地保護區不能建房

為了進一步保護耕地,我國已明令禁止在農村耕地保護區內建房子。農業用地建房是要經過審批的,未經審批決不允許蓋房。

3.公路兩邊的控制區不能建房

國道、省道和國家一二級公路兩邊都有一個控制區,為了安全方面的考慮,在公路的兩側將禁止建房,也不允許在公路兩側居住。

4.歷史文化保護區不能建房

一些農村地區遺留了一些歷史古跡,成為歷史文化遺產,國家因此設立了保護區,這些地方是不允許建房的。

5.生態資源保護區不能建房

農村生態資源保護區內,是嚴禁建房的。生態資源保護區內通常有寶貴的動植物,受國家保護,所以禁止在這些地方建房。

也不允許在公路兩側居住。

4.歷史文化保護區不能建房

一些農村地區遺留了一些歷史古跡,成為歷史文化遺產,國家因此設立了保護區,這些地方是不允許建房的。

5.生態資源保護區不能建房

農村生態資源保護區內,是嚴禁建房的。生態資源保護區內通常有寶貴的動植物,受國家保護,所以禁止在這些地方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