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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離婚後的第一年

作者| 蘇顏

01

離婚整一年。

而今,我才有勇氣寫下這些文字,

直面真實的內心,也直面我的前半生。

離婚是我提出的,辦手續的那天,雖然決心已定,但中途我還是幾次找藉口跑到辦證大廳的門外,悄悄擦掉了奪眶而出的淚水。

婚姻內的不快樂是真的,但結束婚姻的痛,也是真的。哪一種滋味,都不好受。

少年相識,從朋友到戀人,從戀人到夫妻,二十幾年,恩怨暫且放後,即便是家裡用了多年的一個物件,搬家要扔掉時也會不舍。何況是人,

有血有肉有感情共同養育了一個孩子的夫妻。

只不過,三十八歲的我已經明白,再痛,再難,終會過去。

那天是九月的最後一天,第二天便是舉國歡慶的日子。而我,和身邊這個參與了我二十多年光陰的男人,即將成為陌路。

我想起多年前我還是他女友的那個國慶日,在D城的廣場,我穿著紅色夾克,紮著馬尾,他穿著深藍色西服,我依偎在他身邊,刻意半彎了膝蓋。

定格的照片裡,

他緊緊攬著我的肩膀,我微收下巴,靦腆笑著。

太陽很好,照在彼此年輕的面龐上,有光。青春那麼美,愛情那麼長,那時並不知道未來會怎樣,卻篤定我們會一直在一起。

誰都不會想到,有些人,能陪你走過莽撞青澀的少年,顛沛流離的青年,卻無法穿過安穩麻木的中年,抵達相依相伴的老年。

攜手白頭,就這樣成了一個笑話。

辦完手續,我向西,他往東。沉默轉身,各奔前程。自此,

我們成了這世界上最熟悉也最陌生的甲和乙。

02

沒有昭告天下,只有幾個閨蜜知道,離婚這件傷筋動骨的大事,就這樣被我不動聲色地掩蓋起來。

我害怕別人眼裡的異樣,更害怕自己的孩子被“另眼相看”。

你看,一個成天把獨立、成長、內心強大掛在嘴邊的新時代女性,

依然會在潛意識裡拒絕承認自己是個離婚女人,拒絕成為別人眼裡的失敗者,拒絕面對人到中年從頭再來的境遇。

我有一點恐懼,但更多的是迷茫。

我跟著自己的心做選擇,卻不知道命運將把我帶向何處。

我一如既往地上班下班、接送女兒,沒有人知道,這個依然保持著穩定生活秩序和穩定情緒的女人,她的婚姻剛剛解體。

我甚至沒有哭,偷偷哭也沒有過。

即便想哭,想釋放一下心頭的鬱結,也擠不出一滴眼淚。我更沒有失眠,這簡直是個奇跡。

每天心無旁騖上一天班,晚上把女兒安頓睡下,累得往床上一倒,便沉沉睡去了,然後一覺醒來,繼續迎接第二天的太陽。

成年人的痛,是不動聲色的微笑,是打碎牙齒和血吞的平靜。

明明內心煎熬、難過、波濤洶湧,可我的身體卻絲毫不配合情緒。

我吃得香,睡得好,甚至比離婚前還胖了幾斤。忙碌且規律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療愈了我精神世界秩序崩塌的痛楚。

最擔心的是傷害女兒。

辦手續前,有一次給女兒洗澡時,我摟著她的小身體告訴她:“寶寶,媽媽和爸爸以後要分開生活,爸爸要搬出去,另外找個房子住。但是爸爸媽媽會永遠愛你,我們一直都是你的保護神。”

我沒有用“離婚”這個字眼,女兒似懂非懂地點點頭,我的心頭一陣尖銳的疼。

其實很久以來,這份內耗的婚姻不僅消磨著兩個成年人,也包括女兒。很多時候我們低估了孩子天性的敏感,爸爸媽媽之間有沒有愛,有多深的愛,孩子完全能感受到,她只是不會表達。

努力裝作幸福,維持一個和諧的假像,與揭開暗瘡,袒露鮮血淋漓的真實,無論哪種境遇,對於一個年幼的孩子,都是殘忍的。

可是婚姻就是這樣,它死亡的時候,就真的死了。

我們都想回到過去,卻發現無論怎麼努力,都再也回不去。我們都想站在一個節點上重新開始,卻發現所謂的重新開始,只是個美好的願望。

當兩個曾經相愛的人,變成一對怨偶,對彼此心性和能量的消耗,會讓人面目猙獰。我們把本該投身於外界的力量用來攻擊對方,然後看著那個原本就不完美的自己在彼此的差評和否定中,越來越支離破碎。

家,不再是放鬆的港灣,變成了廝殺的戰場。我和他,在這樣的內耗中,心生厭倦。我們的孩子,在這樣的氛圍裡,敏感膽怯。

我問自己,如果一直這樣憑著慣性走下去,我會快樂嗎?他會快樂嗎?孩子會快樂嗎?

答案是,不會。

生活之美在於未來有希望,你知道明天會有轉機,有星光,有奔頭,而不是在一堆爛泥裡,一直下墜,一直沉淪,直至習慣了黑暗。

我決定不再逃避。

03

三十八歲,斬斷過去,離開一個和自己糾纏了近二十年的男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斬斷一隻手、一條腿,就像從頭到腳扒了一層皮,痛,綿密入骨。

婚姻也是一種癮,不亞於毒癮。

前夫剛搬走的那段時間,我總是恍惚間覺得家裡還有人,他的咳嗽聲、走路聲、甚至爭吵聲。

我想過把房子賣掉,想過徹底更換所有物件,想過換一個全新的環境從頭開始,卻發現是自欺欺人。有什麼比得上眼前的女兒更留有他的痕跡呢?

我唯一能做且必須做到的,是在心理上徹底和過去分離,接受我們曾經親密無間,也接受現在陌如路人。

這是個漫長的過程。

我時常會萌生出錯亂的感覺,而腦海裡翻滾最多的畫面,不是婚姻期間的種種,而是很多年前戀愛的片斷,他舍了工作來找我,我跑到他的出租屋去看他,他用單車載著我去廣場喂鴿子,我借著晨跑和他在公園約會……

我終於明白,我忘不掉的,不是這個男人,而是那些曾經的時光,那些刻在我生命裡的記憶。這些記憶讓我覺得命運無常。

我真正抗拒的,不過是“無常”而已。

佛家總說無常。三世遷流不住,所以無常;諸法因緣所生,所以無常。但這種無常只有在你的生命裡真正出現時,你才會有切身感受。

不管這份婚姻多麼煎熬,你都不會在結束它時有解脫的快感,你仍會有撕裂的不適和痛楚。婚姻的年限越長,分離的痛感就越強。

這是我離婚後面臨的第一道心理難關:和過去分離。

時至今天,一年了,我還是會在某個瞬間穿越回過去,還是會在夢裡憶起戀愛時的一些片斷。

人的記憶是有選擇性的,它幫我遮罩了婚姻後期那些疼痛的部分,只留下最初的溫暖和美好。

只不過,我恍惚的時候越來越少。甚至在我迎面撞上前夫和他新交的女朋友時,我發現自己竟然沒有那麼難過,就像在看很久遠的一幕戲。

他依然是二十年前的青澀少年,而他身旁的女孩,面目模糊。

時間,真的是最好的療傷者。它不停歇地一路往前,你被它裹挾著,應付當下的種種。陳年過往,越來越遠,即便偶爾夢回,已是雲淡風輕。

04

有人問我,為什麼離婚。

我只是笑笑說,一言難盡。終究是愛過的,終究是相伴走過青春年少的人,終究共同孕育了一個孩子,沉默,是對彼此和過往最後的尊重。

離婚時,我三十八歲,和《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相差一歲。在世俗的觀念裡,一個女人在奔四時邁出這一步,幾乎等於宣判了後半生的孤寂。

可我更想活在當下。離婚于我的意義,絕不僅僅是終結一段破碎的親密關係,然後重新開始,它真正的價值在於逼著我重新審視自己,推翻自己,接納自己,重塑自己,逼著我勇敢和獨立。

如果說曾經的我是個巨嬰,那麼這場婚變,足夠讓我成長。

我用十一年的時間,看清自己的殘缺,婚姻的冷暖,人生的無常。而其間經歷的種種,便是我長大需要付出的代價。

只不過,生活遠不像電視劇那樣,上演令人亢奮的逆襲戲碼。

離婚後面臨的最現實的問題是,一個單身女人,如何靠一己之力撐起一個家;如何在沒有援手的前提下,既努力工作賺銀子,同時照顧好年幼的孩子;如何能在家庭不完整的現實條件下,給予孩子完整充沛的愛。

無疑是狼狽的、艱難的,在女兒生病時,在水管不出水時,在突然跳閘停電時,在手忙腳亂情緒崩潰時……

所幸,我還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和女兒的工作。

在這一點上,我無比感謝年輕時的自己,沒有貪圖安穩,而是執意出來打工,它讓我在毫無競爭力的年齡,依然可以憑著一技之長,在職場上和九零後甚至九五後的年輕人搶地盤。

能失婚、失戀,唯獨不能失業,年近四十,我對工作愈加敬畏。

每天早上五點起床,收拾房間洗衣服,安頓女兒起床洗漱,送她上學,我去上班。

晚上接女兒回家,買菜做飯,陪玩陪讀,等她睡著後再看書充電。時間,成為我生命中最大的奢侈品。

我沒有空閒傷春悲秋,沒有精力怨天尤人,我做夢都在想,如何能多賺一點錢,如何能儘早實現財務自由,如何能多給孩子一些心無旁騖的陪伴。

婚變一年,依然期待愛情,卻不再抱有幻想。會在看一張圖片、一部電影時淚流滿面,更能在面對困難時,收拾起情緒,坦然面對。

更柔軟,也更強悍;更平和,也更勇敢。是為成長。

忙碌且規律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療愈了我精神世界秩序崩塌的痛楚。

最擔心的是傷害女兒。

辦手續前,有一次給女兒洗澡時,我摟著她的小身體告訴她:“寶寶,媽媽和爸爸以後要分開生活,爸爸要搬出去,另外找個房子住。但是爸爸媽媽會永遠愛你,我們一直都是你的保護神。”

我沒有用“離婚”這個字眼,女兒似懂非懂地點點頭,我的心頭一陣尖銳的疼。

其實很久以來,這份內耗的婚姻不僅消磨著兩個成年人,也包括女兒。很多時候我們低估了孩子天性的敏感,爸爸媽媽之間有沒有愛,有多深的愛,孩子完全能感受到,她只是不會表達。

努力裝作幸福,維持一個和諧的假像,與揭開暗瘡,袒露鮮血淋漓的真實,無論哪種境遇,對於一個年幼的孩子,都是殘忍的。

可是婚姻就是這樣,它死亡的時候,就真的死了。

我們都想回到過去,卻發現無論怎麼努力,都再也回不去。我們都想站在一個節點上重新開始,卻發現所謂的重新開始,只是個美好的願望。

當兩個曾經相愛的人,變成一對怨偶,對彼此心性和能量的消耗,會讓人面目猙獰。我們把本該投身於外界的力量用來攻擊對方,然後看著那個原本就不完美的自己在彼此的差評和否定中,越來越支離破碎。

家,不再是放鬆的港灣,變成了廝殺的戰場。我和他,在這樣的內耗中,心生厭倦。我們的孩子,在這樣的氛圍裡,敏感膽怯。

我問自己,如果一直這樣憑著慣性走下去,我會快樂嗎?他會快樂嗎?孩子會快樂嗎?

答案是,不會。

生活之美在於未來有希望,你知道明天會有轉機,有星光,有奔頭,而不是在一堆爛泥裡,一直下墜,一直沉淪,直至習慣了黑暗。

我決定不再逃避。

03

三十八歲,斬斷過去,離開一個和自己糾纏了近二十年的男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像斬斷一隻手、一條腿,就像從頭到腳扒了一層皮,痛,綿密入骨。

婚姻也是一種癮,不亞於毒癮。

前夫剛搬走的那段時間,我總是恍惚間覺得家裡還有人,他的咳嗽聲、走路聲、甚至爭吵聲。

我想過把房子賣掉,想過徹底更換所有物件,想過換一個全新的環境從頭開始,卻發現是自欺欺人。有什麼比得上眼前的女兒更留有他的痕跡呢?

我唯一能做且必須做到的,是在心理上徹底和過去分離,接受我們曾經親密無間,也接受現在陌如路人。

這是個漫長的過程。

我時常會萌生出錯亂的感覺,而腦海裡翻滾最多的畫面,不是婚姻期間的種種,而是很多年前戀愛的片斷,他舍了工作來找我,我跑到他的出租屋去看他,他用單車載著我去廣場喂鴿子,我借著晨跑和他在公園約會……

我終於明白,我忘不掉的,不是這個男人,而是那些曾經的時光,那些刻在我生命裡的記憶。這些記憶讓我覺得命運無常。

我真正抗拒的,不過是“無常”而已。

佛家總說無常。三世遷流不住,所以無常;諸法因緣所生,所以無常。但這種無常只有在你的生命裡真正出現時,你才會有切身感受。

不管這份婚姻多麼煎熬,你都不會在結束它時有解脫的快感,你仍會有撕裂的不適和痛楚。婚姻的年限越長,分離的痛感就越強。

這是我離婚後面臨的第一道心理難關:和過去分離。

時至今天,一年了,我還是會在某個瞬間穿越回過去,還是會在夢裡憶起戀愛時的一些片斷。

人的記憶是有選擇性的,它幫我遮罩了婚姻後期那些疼痛的部分,只留下最初的溫暖和美好。

只不過,我恍惚的時候越來越少。甚至在我迎面撞上前夫和他新交的女朋友時,我發現自己竟然沒有那麼難過,就像在看很久遠的一幕戲。

他依然是二十年前的青澀少年,而他身旁的女孩,面目模糊。

時間,真的是最好的療傷者。它不停歇地一路往前,你被它裹挾著,應付當下的種種。陳年過往,越來越遠,即便偶爾夢回,已是雲淡風輕。

04

有人問我,為什麼離婚。

我只是笑笑說,一言難盡。終究是愛過的,終究是相伴走過青春年少的人,終究共同孕育了一個孩子,沉默,是對彼此和過往最後的尊重。

離婚時,我三十八歲,和《我的前半生》中羅子君相差一歲。在世俗的觀念裡,一個女人在奔四時邁出這一步,幾乎等於宣判了後半生的孤寂。

可我更想活在當下。離婚于我的意義,絕不僅僅是終結一段破碎的親密關係,然後重新開始,它真正的價值在於逼著我重新審視自己,推翻自己,接納自己,重塑自己,逼著我勇敢和獨立。

如果說曾經的我是個巨嬰,那麼這場婚變,足夠讓我成長。

我用十一年的時間,看清自己的殘缺,婚姻的冷暖,人生的無常。而其間經歷的種種,便是我長大需要付出的代價。

只不過,生活遠不像電視劇那樣,上演令人亢奮的逆襲戲碼。

離婚後面臨的最現實的問題是,一個單身女人,如何靠一己之力撐起一個家;如何在沒有援手的前提下,既努力工作賺銀子,同時照顧好年幼的孩子;如何能在家庭不完整的現實條件下,給予孩子完整充沛的愛。

無疑是狼狽的、艱難的,在女兒生病時,在水管不出水時,在突然跳閘停電時,在手忙腳亂情緒崩潰時……

所幸,我還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和女兒的工作。

在這一點上,我無比感謝年輕時的自己,沒有貪圖安穩,而是執意出來打工,它讓我在毫無競爭力的年齡,依然可以憑著一技之長,在職場上和九零後甚至九五後的年輕人搶地盤。

能失婚、失戀,唯獨不能失業,年近四十,我對工作愈加敬畏。

每天早上五點起床,收拾房間洗衣服,安頓女兒起床洗漱,送她上學,我去上班。

晚上接女兒回家,買菜做飯,陪玩陪讀,等她睡著後再看書充電。時間,成為我生命中最大的奢侈品。

我沒有空閒傷春悲秋,沒有精力怨天尤人,我做夢都在想,如何能多賺一點錢,如何能儘早實現財務自由,如何能多給孩子一些心無旁騖的陪伴。

婚變一年,依然期待愛情,卻不再抱有幻想。會在看一張圖片、一部電影時淚流滿面,更能在面對困難時,收拾起情緒,坦然面對。

更柔軟,也更強悍;更平和,也更勇敢。是為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