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4大操作補“剛需” 動力電池回收價值待提升
動力電池回收再利用正在成為行業性難題,我國不斷加強政策扶持,
我國動力電池即將迎來“報廢潮”,如何妥善解決好回收和利用問題是當務之急。據業界估測,此次“報廢潮”規模或將達到25萬噸,怎樣才能在防止動力電池污染環境的前提下,
探索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日前,工信部部長苗圩提出,要全面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讓新能源汽車生產者以及動力電池生產者,成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優先主體。例如為動力電池建立統一編碼實現可追溯回收,例如激勵消費者走正規回收管道,加大回收力度。
政企聯合推動回收利用產業鏈建設。在動力電池回收和再利用問題上,
從生產前端開始考慮後端回收。動力電池本身需要技術革新,以回收價值為核心在前端設計方面進行改造。一方面,這會提高動力電池本身的再利用價值,另一方面,這也有利於刺激廠商積極進行回收。
大力推進梯次利用。充分發揮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價值,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價值最大化”,這有助於推動前端回收事業邁進。根據動力電池容量決定是否轉向下一個階段的應用,例如從電動汽車退役下來的動力電池用於儲能、低速電動車或者其他領域,最後進入拆解環節。
實際上,
例如某電池回收企業每年回收的鈷金屬,甚至超過了開採量。這足以證明,“城市礦產”回收並非都是“虧本的生意”,只在於能不能做好。
目前,動力電池回收已經成為“剛需”,在業界預測的2018年或2019年“報廢潮”來臨之前,循環系統構建將被提上日程。面對迫切的需求,我國正在逐漸探索適合國情的,可推廣的動力電池回收和利用方案。因此,業內專家自幾年前就頗為看好產業前景,動力電池回收未來發展空間也將更加廣闊。
動力電池回收未來發展空間也將更加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