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精神百問」為什麼說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1956年黨的八大就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概念。改革開放以後又作了歸納和精練,表述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是從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國內和國際等的結合上進行思考,
“落後的社會生產”的提法已經不能真實反映我國發展的現狀。經過改革開放40年的發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準明顯提高,社會生產能力在很多方面進入世界前列。從資料上看,我國經濟總量自2010年開始穩居世界第二,基礎設施部分領域在世界上遙遙領先,220多種主要工農業產品生產能力穩居世界第一位……我國長期所處的短缺經濟和供給不足狀況已經發生根本性轉變,
只講“物質文化需要”已經不能真實全面反映人民群眾的願望和要求。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生活水準不斷提高,人民群眾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也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人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保障、更高水準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影響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發展不平衡,主要指各區域各領域各方面發展不平衡;發展不充分,
2017年第107期-總第402期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責編|何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