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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了2個月準備結婚,男友只給4萬彩禮,不同意我怒提分手

我和和男友是相親認識的,處了2月多了,我們都是離異。前些天我倆聊天的時候聊起了結婚的事情,他說結婚的話傢俱家電讓我買,給我彩禮4萬,說這個4萬包括傢俱家電和金子,

這個房子男友4年前首付的,目前還需要還貸15年。大家說這樣合理嗎?所以我當時就很生氣,提出了分手,之後男友就和我解析,但是我不想聽,就一直考慮著,吖宅你說,我該怎麼辦?

我本來沒有提出來房子加上我名字。我也不願意提房子加我名字,畢竟房子是他首付的,

首付了20多萬,他和我一樣都是離婚了的,我倆都沒孩子,他第一次結婚的時候給了他前妻4萬彩禮,然後辦理房產證的時候一起寫了2人的名字,加名字沒幾個月吧,就離婚了,離婚的時候他前妻要分房子,後來男方賠償了女方三萬,經過法院處理的。

你還不如不要彩禮呢,讓他直接把房子裝修了,家電買了,你拎包入住,你要幫著還房貸不?這樣計較,結婚也是一地雞毛的。

兩人都是二婚,說白了就是搭夥過日子!沒那麼多矯情的事!如果,你男友還完貸款,收入還是高於你!那麼,你最好不加!因為你即使不加,在婚姻期間,他還貸的部分也有你一半的!如果,他還完貸款了,收入不如你!你就得加這個名字了。彩禮,

你就不要了,兩人都二婚,有必要講究這些虛的的麼?

不談錢就好喜歡,一談就生氣開始這樣以後咋過?不是說要談錢,相親認識感情本來就薄弱再不談條件談奉獻精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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