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交警:十一月份,十大交通違法行為高發路段在這裡!
想必每個駕駛員都為愛車處理過違法行為,那種又懊悔又肉疼的感覺~~~著實酸爽~~~今天濰坊交警大資料就來給大家整理一下,十一月份,在這個城市,哪些時段、哪些路段、哪些人違法行為最高發!
01
(拿個本本記下來,以後路過要注意~~)
1濰膠路與濰蔣路2西環路與濰膠路3濰膠路(白浪河橋頭以西)4省道2220096公里600米5央贛路王十裡學校路口6省道2270205公里700米7海岱路與北海路8永安路至渤海路段9南樂道街與虞河路10省道2270210公里500米臥龍路口濰膠路與濰蔣路處車流量較大,
02
大資料顯示:十一月份,違法數量最多的一天出現在11月22日,其次,分別為:11月14日和21日。
進入十一月份,天氣逐漸轉冷,上班路上可能有些急躁,蜀黍提醒:小夥伴們在開車時要防止危險駕駛、疏忽大意。
特別注意:不闖紅燈,過馬路走斑馬線;注意觀察,不突然橫穿馬路;集中注意力,不嬉戲打鬧;過馬路不看手機;乘車系好安全帶;車輛停穩再下車,不突然打開車門。
03
大資料顯示: 十一月份,每週違法行為發生數量最多的日子出現在星期三,其次,分別是週二和週四。
週三是違法數量最多,可能是因為連續工作了三天,繼而形成疲勞期。這樣會造成在駕駛時精力不夠集中,易發生交通事故。
同時,寒冬襲來,開車時要注意保持良好心情,切勿帶著情緒駕車,切勿開鬥氣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請依次排隊,不要隨意穿插,以免發生事故或加劇擁堵。
04
大資料顯示: 十一月份,最高發的違法行為是“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什麼是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就是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沒有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蜀黍提醒:“通過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什麼是不按規定停車?
不按規定停車,全稱: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100元罰款。
這個分兩種情況:
①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②違規停車駕駛人拒絕駛離。
不按規定停車的高發路段,多半是各地市的重點商圈或行政區域,提醒駕駛員朋友們一定要把車停在規定的停車場或劃定的停車位上,避免因為您的一時方便而阻礙正常交通秩序。如果必須臨時停車,車上要留一名駕駛員,有交通警察要求駛離應當立即駛離,如果妨礙了別的車輛行人的通行也應當歸立即駛離。
行車在路上 安全在心中
不按規定停車,全稱: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100元罰款。
這個分兩種情況:
①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②違規停車駕駛人拒絕駛離。
不按規定停車的高發路段,多半是各地市的重點商圈或行政區域,提醒駕駛員朋友們一定要把車停在規定的停車場或劃定的停車位上,避免因為您的一時方便而阻礙正常交通秩序。如果必須臨時停車,車上要留一名駕駛員,有交通警察要求駛離應當立即駛離,如果妨礙了別的車輛行人的通行也應當歸立即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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