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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將落實停車收費“黑名單” 35%停車場每年將被巡查

今天,蘇州市物價局對外公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監管的通知》。《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停車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範圍。今後,蘇州將落實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用積分管理制度。

根據上述《通知》,蘇州實行機動車停放服務分類定價制度。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其他類型停車設施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其中,依法施劃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城市交通樞紐、軌道交通換乘站、政府制定門票價格的旅遊景區、公園、城市廣場、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等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及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在規範機動車停放收費行為上,《通知》規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督促停車設施經營者按照明碼標價規定,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顯著位置設置價目牌(表),公示停放服務收費定價方式、收費標準、聯繫電話、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區價格主管部門應于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巡訪計畫,

隨機確定巡訪物件,每年巡訪數量不少於已核定收費標準停車場總量的35%。

值得一提的是,蘇州還將落實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用積分管理制度。蘇州市物價局將把各停車場經營者的價格信用資訊,納入信用管理系統。經營者價格信用基礎分值為0分,對經營者良好資訊記正分,不良資訊記負分。價格信用分超過60分的經營者列入價格誠信紅名單,

低於-60分的經營者列入價格失信黑名單。蘇州市物價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將定期公佈信用積分排行情況:“我們將實施動態管理,一旦被列入誠信黑名單,這個停車場的經營者將受到多部門的聯合懲戒。比如會被列為重點監控和重點檢查對象,禁止參與評優評先,提請有關部門不給予優惠政策或財政資金補貼等等。”

據悉,上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蘇州住宅社區的配建停車設施收費,不適用此《通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