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辦案人員”來電千萬別信 杭州女子差點被騙全部身家

2017-12-05 13:34 | 浙江新聞用戶端 記者 葉臨風 通訊員 戚鑫兒

“周某某涉及貪污詐騙案件……如收到本刑事拘捕執行命令,

立即逮捕拘留45天並凍結名下資產一年六個月……”12月4日,家住杭州余杭的周華女士(化名)在QQ上收到“公安機關”發來的“逮捕令”後,嚇得帶上全部存款就要出門。這是怎麼回事?

帶上所有銀行卡正要出門

“姐姐接到一個電話後,

就把家裡的所有銀行卡都帶在身邊要出門,問她去哪兒又不肯說,我懷疑她是遇上詐騙犯了。”向杭州余杭喬司派出所報案的王先生(化名)是周華的弟弟。得知這一情況後,民警立即出警趕到周華家中。

一進家門,就看到周華的老公緊緊抱住老婆的皮包,不讓她出門。民警張威給周華的手機打了一個電話,發現她的號碼已經被“來電轉接”,立刻判定這是一起冒充公檢法人員的電信詐騙。

“是公安機關通知我配合調查一起涉嫌貪污詐騙案的。”周華還是不相信自己上了當。

通過QQ發送“員警證”“逮捕令”

12月1日這天,周華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昆明公安局民警。

“對方說,我涉嫌貪污詐騙案,涉案金額高達258萬元,必須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之後,對方通過周華的QQ,把所謂的“法律文書”和“員警工作證件”傳了過來,並且通過QQ視頻聊天“證實”了自己的身份。

最後,對方要求周華獨自找一家賓館開好房間,之後再聯繫他們。

聽完周華的陳述後,張威嘗試再次與對方進行視頻聊天,但視頻接通後卻看不到對方的影像,僅僅一分鐘後,對方便急忙掛斷了視頻,之後不管怎樣撥打都無法接通。

至此周華才幡然醒悟,想到自己把全部身家都攢在手裡,心裡十分後怕。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從來不會“電話”辦案,也不會通過QQ、微信等社交工具向當事人傳遞法律文書。如果要求向“安全帳戶”匯款,那肯定是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