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沒要求買車買房,但要10萬聘金過分嗎?
最近,一姐們在聊天的時候說到自己的煩心事,涉及感情和金錢,我沒啥好主意,想聽聽大家的。。。
姐們(小玲29歲)和她男朋友(小趙27歲),標準的姐弟戀,交往兩年,兩人不是一個地方的人,
小玲家沒要求小趙家買車買房,僅按當地風俗要求男方家出10萬聘金(部分會用於辦酒席+打點),另外買金3萬,也就是說男方家要出13萬。但小趙家考慮到10萬聘金,小玲家不會返還,因此只答應給10萬,買金的錢包含在這10萬裡面。小玲家人覺得扣掉買金的3萬,聘金就是7萬;而7萬聘金在他們那,是二婚的標準,
小趙他爸跟小玲說:最近,他們那有人娶了個媳婦,跟小玲是同鄉,聘金就6萬,還給返了3萬。
小趙也跟小玲說:他三個姐姐結婚的時候,他姐夫給的聘金,他爸還倒貼了一些,全還給他姐夫了。
小趙覺得小玲嫁人,她家裡都沒怎麼出錢,而他家能給的就10萬,讓小玲去說服她家裡。小趙的主意是:家裡給的10萬全當聘金,買金的3萬塊錢由他倆自己出。另外,按照小玲老家的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