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街萬達公寓屢遭物業棄管 電梯停運垃圾成堆
趙先生家住紅旗街萬達公寓的17樓,可最近,他已經有一周沒下樓了,不是因為太懶,而是電梯停運。趙先生說,物業棄管,電梯時常出問題,一旦下了樓,再回家就難了。
記者通過業主提供的照片和視頻看到,樓道裡垃圾成堆,環境髒亂,通道被擠佔,人來回走都費勁。12月4號,記者來到紅旗街萬達1號公寓,此時,樓道裡雖有垃圾,但比照片中的情況要好一些,樓道內的設施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六部電梯都已停止運行,電梯外部按鈕也已經被破壞。
紅旗街萬達公寓共有5棟高層,都是33層。其中1號公寓和2號公寓的電梯完全停運,
商戶說,最近,有業主又找來了一家新的物業公司。記者看到,一樓電梯口貼著一張通知,上面寫著:物業於11月29號開始與業主簽訂正式物業服務合同,雙過半後即將入住,通知業主儘快簽約。記者在萬達廣場的2號門一樓,找到了物業的臨時辦公地點。那麼,新物業目前到底有沒有接管?通知中的“雙過半”又是指什麼呢?工作人員表示,
記者就此事也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想要更換新的物業公司,須由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或現場表決。像紅旗街萬達公寓這種情況,需要先成立新的業主委員會,業主沒有權利直接招進新的物業,跳過業主委員會表決,是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如果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表決通過,即使新物業與雙過半的業主簽約,在法律角度來講,也是不符合規範,沒有效力的。
即使新物業與雙過半的業主簽約,在法律角度來講,也是不符合規範,沒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