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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找組織啦!溫州高新區智慧財產權中心向全國招募專業機構

近日,記者從溫州智慧財產權大港灣(溫州高新區智慧財產權中心)獲悉,為建立、健全該中心的運行體系,發揮各類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支撐作用,

現面向全國招募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法律服務、資訊服務、培訓服務等各類優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入駐,有意願入駐的服務機構可登陸溫商網(www.wzsee.com),下載申請表申報。

“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入駐後,將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提供一定面積的辦公場地,並免收前三年場地租金;按照《溫州市龍灣區(高新區)創新券推廣應用管理辦法》政策規定,凡入駐的服務機構納入浙江省科技創新雲服務平臺地方服務載體範圍。

”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說,同時還將享受龍灣區有關科技創新、人才引進等政策規定。

據悉,溫州智慧財產權大港灣(溫州高新區智慧財產權中心)位於龍灣中心區B06地塊的原龍灣科技創新大樓內,使用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通過整合各方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創設知產文化教育、創新情景體驗、創新創業孵化、高端專業服務、知產轉化運營、知產維權援助、知產資料分析、實務人才培養等功能模組。

3樓諮詢大廳效果圖

4樓路演中心效果圖

4樓智創大講堂效果圖

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通過幾大功能區域的協調合作,將提供智慧財產權“一站式”服務,對轄區企業智慧財產權檢索、代理、評估、運營等需求,形成專利運營、評估交易、成果轉化全鏈條服務,並對轄區企業涉及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的問題,

探索集中受理、分類處理、推動辦理的“一站式”服務;依託中心,集中開展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以及企業保護智慧財產權先進經驗等相關展覽,不定期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題講座、交流和研討,打造有廣泛影響力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宣傳基地。

中心圍繞高新區及周邊重點產業創新發展的智慧財產權需要,以服務大廳模式,為企業集中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仲裁調解、司法銜接提供便利,

並提供智慧財產權戰略諮詢、檢索分析、代理代辦、評估交易、運營交易等一站式服務,其核心就是在政府的主導下,加入社會和市場力量建立有機結合體,重點打造成高端智慧財產權服務集聚區、優質智慧財產權資源集散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為高新區(龍灣區)轉型升級和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供強有力的智慧財產權支撐。

招募對象:

1.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具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複審、無效、異議代理服務能力。具備涉外代理服務能力的機構優先考慮。

2.產權法律服務機構。熟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具有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援助、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服務能力。能為企業上市、並購、重組、清算、投融資等商業活動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和能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的機構優先考慮。

3.產權資訊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資訊檢索分析、資料加工、文獻翻譯、資料庫建設、軟體發展、系統集成等資訊服務能力。

4.產權商用化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評估、價值分析、交易、轉化、質押、投融資、運營、託管等商用化服務能力。

5.產權諮詢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戰略諮詢、政策諮詢、管理諮詢、實務諮詢等高端服務能力。

6.產權培訓服務機構。具備開展分類分級智慧財產權實務培訓能力。具有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培訓服務品牌機構優先考慮。

7.仲介服務機構。具備能提供科技項目申報、技術轉移、技術諮詢等服務能力、社會反響較好。

8.(風險)投資機構。符合國家《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具備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能力。

9.服務指導機構。已經有比較廣泛的的創業服務導師團隊,能借助成功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業人士等為主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舉辦日常性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的能力。

10.創意設計服務機構。有一定規模和實力、具有提供各類設計、資訊諮詢、創意服務等知識創造服務能力。

記者 陳培鋒 編輯 慧偉

招募對象:

1.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具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複審、無效、異議代理服務能力。具備涉外代理服務能力的機構優先考慮。

2.產權法律服務機構。熟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具有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援助、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服務能力。能為企業上市、並購、重組、清算、投融資等商業活動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和能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的機構優先考慮。

3.產權資訊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資訊檢索分析、資料加工、文獻翻譯、資料庫建設、軟體發展、系統集成等資訊服務能力。

4.產權商用化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評估、價值分析、交易、轉化、質押、投融資、運營、託管等商用化服務能力。

5.產權諮詢服務機構。具備智慧財產權戰略諮詢、政策諮詢、管理諮詢、實務諮詢等高端服務能力。

6.產權培訓服務機構。具備開展分類分級智慧財產權實務培訓能力。具有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培訓服務品牌機構優先考慮。

7.仲介服務機構。具備能提供科技項目申報、技術轉移、技術諮詢等服務能力、社會反響較好。

8.(風險)投資機構。符合國家《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具備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能力。

9.服務指導機構。已經有比較廣泛的的創業服務導師團隊,能借助成功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業人士等為主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舉辦日常性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創業培訓活動的能力。

10.創意設計服務機構。有一定規模和實力、具有提供各類設計、資訊諮詢、創意服務等知識創造服務能力。

記者 陳培鋒 編輯 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