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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阻撓小米註冊“Mi Pad”商標,歐盟法院:與iPad太相似

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今日成功地阻止了中國智慧手機廠商小米在歐洲註冊“Mi Pad”商標,

原因是與蘋果的“iPad” 商標太相似。

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今日裁定,小米不能將“Mi Pad”註冊為商標,因為它與蘋果的“iPad” 商標太相似,可能給消費者帶來混淆。小米的Mi Pad和蘋果的iPad均為平板電腦。

綜合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從視覺上看,‘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只不過Mi Pad開頭多了一個‘m’,還不足以輕易地將兩者區分開來。”

2014年,小米向歐盟智慧財產權局(EUIPO)申請“Mi Pad”商標。此舉遭到了蘋果的阻撓,

並向歐盟智慧財產權局提出申訴。該申訴得到了歐盟智慧財產權局的支持,後者認為“Mi Pad”會給消費者帶來混淆,認為是“iPad”的姊妹產品。

隨後,小米又向歐洲綜合法院提出上訴。今日,該上訴被歐洲綜合法院駁回。接下來,小米還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