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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朋友注意,2018年農村建房需辦規劃許可證,審批通過才能動工

近日,《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出臺,其中意見明確規定,實施農村住房建設,應遵循先申請、後審批、再建設的程式。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村民建房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或依法受委託的鎮人民政府辦理,按照《貴州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農村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很多人可能從心理上一下子適應不了。其實,隨著我國各個省份土地確權的逐步完成,

明年我國農村地區建房也將走向正規。越來越多的地方將會實行辦理建房規劃許可證,審批後才能建房的程式。這對保護農村、農民的利益是有很多好處的。

首先,農村建房辦理規劃許可證有利於保護傳統村落的歷史文化遺跡。

我國地大物博,相當一部分農村地區具有風景名勝資源,屬於傳統文化名鎮(村),或者是世界自然(文化)遺產地、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等等,這些資源需要得到國家的保護。如果隨意建房,這些自然資源無疑會遭到破壞。

其次,農村建房辦理規劃許可證,

避免了農民的房子建好後因與國家規劃衝突而在短期內被拆除的命運。規劃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比如一些農村的房屋建在通信線纜、高壓輸電線或國家規劃鐵路線上,或者位於地質災害多發地帶上,這類房屋將必然被拆除。如果私自在這些地方建房,將得不償失。

最後,農村建房辦理規劃許可證,有利於“美麗鄉村”建設和保護農民的利益。現在農村富裕起來了,宅基地也越來越值錢。大家都想把自家房子建得更高更大,如果沒有規劃,高層就會遮擋底層,各家隨意建造,村子裡的樓房就會參差不齊。另外,建設美麗鄉村,還有許多基礎設施工程要做,比如統一規劃水、電、燃氣、污水管線等,

建房子要把這些位置預留出來。

2018年,農村辦理規劃許可證後再建新房,可以想見未來的農村會越來越美麗,越來越宜居,成為人人嚮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