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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教育事」四川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將納入學分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近日,省教育廳等11部門出臺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指出,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禁☆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

納入學分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該實施意見還指出:研學旅行一般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開展。將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將把中小學組織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作為學校綜合考評體系的重要內容,

將學生參加研學旅行情況的評價結果納入學生學分管理體系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家長自願 費用納入學校代收費專案

意見明確:學校要合理測算研學旅行的費用開支(包括食宿、交通、門票等)預算並告知家長,家長在自願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參加活動並保證經費,學校不得從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行中盈利,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專案。

原文如下:

來源: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