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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提醒」近期不法分子以提供定位服務為由實施詐騙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現已具備了特定條件下能通過高科技手段定位的能力。一些不法分子發佈提供定位服務的虛假資訊,騙取被害人錢財。此類案件的發生給受害群眾帶來了一定程度的經濟損失,

造成了較壞的社會影響。

1、簡要案情

12月5日,受害人報警稱:在其位於溧陽市某社區家中上網搜索定位服務時,嫌疑人以可以幫其定位,但需交納保證金為由,讓受害人通過微信向其微信號轉去現金18000元,後通過手機銀行向對方帳戶轉去38000元,共計損失56000元。

2、案件特點

1、侵害目標:多為年輕人,熟悉網路操作,知道可以定位,有窺探他人隱私、尋找失蹤親人等迫切需求,但安全防範意識較為薄弱。

2、作案時間:全天候作案,無固定作案時間。

3、作案手段:詐騙分子通過網路或手機短信發佈謊稱掌握全球定位技術的虛假資訊,

當受害人與詐騙分子的QQ、微信、手機號碼等聯繫時,詐騙分子會問清受害人以及被定位人員的基本情況,再根據受害人提供的情況,初步拋出一個受害人心理上可以接受的大概方位作為誘餌,以達到初步騙取受害人的信任,誘使受害人通過微信紅包、銀行卡、支付寶等轉帳方式先期付款,一旦受害人上鉤就會陸續以縮小定位範圍還需加價以及需要保證金等名義再騙錢財,
使被害人不斷付款,深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