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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車20元,陝西楊井鎮村民私設收費站 當地政府:已取締!

道路被洪水沖毀後車輛繞行的線路

“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這本是武俠小說中土匪常用的話,沒想到卻在陝西定邊縣楊井鎮真實地上演了,村民在那裡私設了一個“收費站”。

事件回溯 >>>

道路被沖毀需繞經村內,於是村民設卡收費

“收費站”前排起長龍

紅星新聞查看網友爆料的圖片發現,事發道路看起來是村子內的一條土路,土路上十餘輛各式車輛已經排起了長龍。土路兩旁則被釘上了路樁,

幾個中年男子站在道路中間,根據爆料內容的描述,他們正在對來往車輛進行收費。

紅星新聞檢索發現,之所以所有車輛都從這條公路上經過,是因為去年8月時,原來公路上經過的崔窯渠大壩被洪水衝垮了。這之後,所有車輛經過那裡都需要繞行到楊井村內,走村內的公共道路。

村民設卡收費的地方

政府回應>>>

私設收費站已取締,大路估計年底才能修好

針對村民私設“收費站”的行為,紅星新聞向楊井鎮政府反映了相關的情況。武振福鎮長接受採訪時表示,在4月6日鎮政府已經聯合司法所和公安部門對楊井村的非法收費進行了取締,對相關的村民進行了批評教育。

對於什麼時候開始收費的,收到的款項有多少,

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始終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表示如果涉及違法,司法機構會進行處理。“因為往來大車比較多,對道路有些破壞,所以村民有些不願意。”紅星新聞在採訪時,包括一位縣政府工作人員在內,不少人都認為,村民的行為雖然違法,但是也並非如地痞惡霸不可理喻。

武振福鎮長告訴紅星新聞,不論原因如何,村民的行為終歸違法。但要根本上改善這個問題,還要等大路修好以後。

“這件事我們也沒辦法,目前我們是用砂石對道路做了簡單的維護,修路的事已經報到縣上了,但可能年底才能修好。”但是記者向定邊縣交通局詢問進展時,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此事。

法律解讀>>>

公路收費有條件且需報政府批准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的陶潔律師告訴紅星新聞,《公路法》中對收費的道路有明確的條件限制,村民“劃地設卡”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其所得也應該劃為非法所得。此外,根據公路法中的規定,交通主管部門針對村民所收款項,應該可以處以罰沒等行政處罰。但是因為當時收款時缺乏有效的憑據,司機們想要返還這些款項的要求不具有現實操作性。

關於道路收費條件

我國《公路法》第59條規定,只有三種情況下,公路才滿足收費條件。

一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

二是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前項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三是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

而第63條規定,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由公路收費單位提出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關於處罰

針對處罰方面,第74條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是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前項收費公路收費權的公路;

三是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

而第63條規定,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由公路收費單位提出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關於處罰

針對處罰方面,第74條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