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習近平對商務工作的論述,得看這裡!
【學習小組按】
今天,學習小組推薦商務部官方微信公眾號“商務微新聞”(微信號:swbxwbgs)推出的“習說商務”專欄。其中按照全球經濟治理、對外開放、雙邊經貿關係、一帶一路、內貿流通等五大專題,
今天我們先來學習部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商務工作的重要論述。
關於經濟全球化和全球經濟治理
發展之路沒有終點,只有新的起點。“往者不可諫,
……我們要努力打造平等協商、廣泛參與、普遍受益的區域合作框架,合力構建開放型亞太經濟,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我們要引導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方向發展,造福不同國家、不同階層、不同人群。
——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的主旨演講(2017年11月10日)
關於對外開放
堅定不移擴大開放,創造廣闊發展空間。歷史告訴我們,關起門來搞建設不會成功,開放發展才是正途。我們應該不忘初心,深入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構建開放型經濟,維護和加強多邊貿易體制,引導經濟全球化再平衡。要按照商定的路線圖,堅定推進亞太自由貿易區建設,在開放中實現亞太新一輪大發展。
——在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第一階段會議上的發言(2017年11月11日)
關於雙邊經貿關係
新形勢下,中美應該合作、能夠合作的領域更加寬廣。機會需要創造,創新才有機會,正所謂“聰者聽於無聲,明者見於未形”。中美都是富有創造力的民族,在推進兩國關係發展上,
——在第六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和第五輪中美人文交流高層磋商聯合開幕式上的致辭(2014年7月9日)
(中俄)雙方基於共贏原則開展互利互惠經濟合作,雙邊貿易額15年間增長了10倍多,合作領域從單純貿易擴展到投資、融資、能源、航空航太、高技術、高鐵、農業、地方等各個領域,合作方式從單純買賣關係擴展到聯合研發、聯合生產,合作層次從邊境貿易發展到戰略性大項目,經濟利益深度交融。
——在《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簽署15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2016年6月25日)
關於“一帶一路”
我們支持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我們期待圍繞各自國家的發展戰略以及國際和地區組織制訂的合作規劃加強有效對接,優勢互補,協同並進。我們都重視創新發展,支援在跨境電子商務、大資料、智慧城市、低碳發展等前沿領域加強合作,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挖掘增長新動力。
——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上的閉幕辭(2017年5月15日)
我們要將“一帶一路”建成開放之路。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導致落後。對一個國家而言,開放如同破繭成蝶,雖會經歷一時陣痛,但將換來新生。“一帶一路”建設要以開放為導向,解決經濟增長和平衡問題。
貿易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我們要有“向外看”的胸懷,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當然,我們也要著力解決發展失衡、治理困境、數字鴻溝、分配差距等問題,建設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經濟全球化。
——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的演講(2017年5月14日)
關於內貿流通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
資料整理:商務部政策研究室
經濟利益深度交融。——在《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簽署15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2016年6月25日)
關於“一帶一路”
我們支持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我們期待圍繞各自國家的發展戰略以及國際和地區組織制訂的合作規劃加強有效對接,優勢互補,協同並進。我們都重視創新發展,支援在跨境電子商務、大資料、智慧城市、低碳發展等前沿領域加強合作,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挖掘增長新動力。
——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圓桌峰會上的閉幕辭(2017年5月15日)
我們要將“一帶一路”建成開放之路。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導致落後。對一個國家而言,開放如同破繭成蝶,雖會經歷一時陣痛,但將換來新生。“一帶一路”建設要以開放為導向,解決經濟增長和平衡問題。
貿易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我們要有“向外看”的胸懷,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當然,我們也要著力解決發展失衡、治理困境、數字鴻溝、分配差距等問題,建設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經濟全球化。
——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的演講(2017年5月14日)
關於內貿流通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
資料整理:商務部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