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將開徵環保稅
圖為“河北省環境保護稅改革”新聞發佈會現場。王紅
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12月6日召開的“河北省環境保護稅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保稅法”)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徵環保稅,同時不再徵收排汙費。河北省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和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已審議通過環保稅稅額方案,有關配套政策文件也將於近期發佈。
據瞭解,環保稅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
環保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環境保護稅的徵收對象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雜訊4類。
環保稅法授權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級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稅法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與北京相鄰的13個縣(市、區)和雄安新區及相鄰的12個縣(市、區),
石家莊、保定、廊坊、定州、辛集(不含執行一檔稅額的區域)執行二檔稅額標準。稅額標準為:大氣中的主要污染物執行6元/當量,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執行7元/當量,大氣和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分別執行4.8元/當量和5.6元/當量。
唐山、秦皇島、滄州、張家口、承德、衡水、邢臺、邯鄲(不含執行一檔、二檔稅額的區域)執行三檔稅額標準。稅額標準為:大氣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執行4.8元/當量;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執行5.6元/當量。
河北省財政廳副廳長、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姚紹學說:“當前河北省既面臨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雄安新區等重大歷史機遇,又亟待解決淘汰落後產能,生態環境嚴峻等突出問題。實施環保稅將有利於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發展,加速僵屍企業退出,助力經濟轉型升級,推進河北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開徵環保稅可以消除排汙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預等問題;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汙減排的責任。”
唐山、秦皇島、滄州、張家口、承德、衡水、邢臺、邯鄲(不含執行一檔、二檔稅額的區域)執行三檔稅額標準。稅額標準為:大氣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執行4.8元/當量;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執行5.6元/當量。
河北省財政廳副廳長、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姚紹學說:“當前河北省既面臨國家京津冀協同發展、建設雄安新區等重大歷史機遇,又亟待解決淘汰落後產能,生態環境嚴峻等突出問題。實施環保稅將有利於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發展,加速僵屍企業退出,助力經濟轉型升級,推進河北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開徵環保稅可以消除排汙費制度存在的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預等問題;有利於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汙減排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