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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女童遭親生母親虐待!我們該如何保護孩子?

當一個6歲的小女孩,滿臉抓痕、面部青紫地出現在你面前,就算是陌生人,也難免心有不忍。然而,這位小女孩的親生母親卻不這樣想,因為她本人就是讓小女孩陷入如此悲慘境地的元兇。

12月4日,有網友曝光了這起發生在湖南省長沙市的親生母親虐☆禁☆童事件,女孩的遭遇,刺痛了千萬善良網友的心,而其母親對親生女兒如此心狠手辣,更是讓人不寒而慄。當天下午,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立即採取行動,將女孩及其母親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對女孩進行了傷情鑒定,並依法刑事拘留了涉嫌虐待罪的女孩母親謝某。

對這位狠心的母親,當地警方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果斷刑拘,值得贊許。但是,僅僅做到這一步,並不足以讓我們對小女孩的前途與命運放心,要真正保護好這位女孩以及所有潛在的受虐兒童,需要我們做的還有很多。

其中,最起碼也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對涉嫌虐待親生女兒的惡母依法嚴懲,

而絕不能從輕姑息。親生父母虐待子女的事件在我國一直時有發生,其中不乏有將孩子打得鼻青臉腫、餓得皮包骨頭的惡性案例。但是,回顧這些案件,我們卻會發現,許多虐待事件,最後都以“父母接受批評教育,表示悔改”而告終。虐待者真正受到處罰的案例並不常見。很多時候,親生父母虐☆禁☆童事件甚至得不到公安機關的介入,僅有婦聯出面處理,在這種情況下,
想要對虐待子女的“狼爸狼媽”形成震懾,實在是難上加難。

這次,公安機關對涉嫌虐待親生女兒的謝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無疑是件好事。但是,此案的後續發展依然需要我們高度關注。在將嫌疑人刑事拘留之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公訴以及法院的判決也至關重要。

在這個問題上,當地司法機關還需拿出“咬定青山不放鬆”的精神,堅定地追訴謝某的刑事責任,為嚴懲虐☆禁☆童者立出一個榜樣。

值得注意的是,僅僅對虐待子女的父母起訴判刑,也不足以保護好受虐的兒童。在我國,虐待罪的最高刑罰是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未造成被害人死亡或重傷,一般僅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當這些虐待子女的父母重獲自由之後,

他們的子女很有可能依然是未成年人,需要撫養與照顧,這時,如果讓這些曾經虐待子女的人回到子女身邊,就會給孩子帶來巨大的風險。

根據有關研究,曾因暴力犯罪入獄的人,出獄後很可能再次使用暴力,讓這些虐☆禁☆童前科犯回到子女身邊,就相當於在孩子身旁放置了一個不知何時會爆炸的定時炸彈,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只有剝奪那些虐待子女者的撫養權,才能真正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在這方面,我國法律雖然規定可以剝奪虐待子女者的撫養權,但在實踐中卻很少應用這一條款,這一點依然有待進步。在一些發達國家,司法機關對有虐待子女嫌疑的父母採取 “零容忍”原則,一旦發現虐☆禁☆童嫌疑,立即剝奪撫養權,這一點,值得我們參考與借鑒。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保護下一代,既是每一對父母的天職,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面對虐待兒童的惡行,我們必須堅決抵制,嚴格處罰,如此,我們才能讓下一代成長得更安心,讓關心孩子的人更放心。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蒼 南

責編:吳蘊聰

就相當於在孩子身旁放置了一個不知何時會爆炸的定時炸彈,後果不堪設想。因此,只有剝奪那些虐待子女者的撫養權,才能真正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在這方面,我國法律雖然規定可以剝奪虐待子女者的撫養權,但在實踐中卻很少應用這一條款,這一點依然有待進步。在一些發達國家,司法機關對有虐待子女嫌疑的父母採取 “零容忍”原則,一旦發現虐☆禁☆童嫌疑,立即剝奪撫養權,這一點,值得我們參考與借鑒。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保護下一代,既是每一對父母的天職,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面對虐待兒童的惡行,我們必須堅決抵制,嚴格處罰,如此,我們才能讓下一代成長得更安心,讓關心孩子的人更放心。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蒼 南

責編:吳蘊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