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阜陽多部門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有這些行為,將被列入“黑名單”
日前,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工商等多部門聯合下發《阜陽市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聯合懲戒辦法(暫行)》的通知,即日起,對在本市轄區範圍內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用人單位和相關責任人,
有這些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
用人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工資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五萬元以上的;
拒不接受人社部門依法實施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住建、交通運輸、水務、房產等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拖欠農民工工資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相關管理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的;
因拖欠農民工工資且拒不履行清償主體責任的用人單位,致使有關政府或部門被迫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
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媒體曝光,經核實無誤,且拒不整改的;
存在其他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
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
這類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得擔任要職
市人社局負責將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資訊提交到阜陽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
市工商局負責將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本地用人單位,視情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其法定代表人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房產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被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阜陽市中心支行負責將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資訊提供給本級各金融機構,作為對當事人融資授信參考使用,並在其申請融資授信服務時進行必要限制。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在各級各類評先評優表彰中,對被納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此外,人社部門將把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作為重點監管物件,建立常態化暗查暗訪機制,不定期開展抽查;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抽查,每年至少約談一次其主要負責人;發現有新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用人單位或相關責任人首次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為1年,自“黑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連續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或相關責任人,從第二次納入“黑名單”起,管理期限延長為2年。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在各級各類評先評優表彰中,對被納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
此外,人社部門將把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作為重點監管物件,建立常態化暗查暗訪機制,不定期開展抽查;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抽查,每年至少約談一次其主要負責人;發現有新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用人單位或相關責任人首次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為1年,自“黑名單”公佈之日起計算。連續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用人單位或相關責任人,從第二次納入“黑名單”起,管理期限延長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