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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贏了官司 為什麼拿不到錢?

在維權過程中,老百姓打官司,最鬱悶、最窩火的可能不是敗訴,而是打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沒有訴國家賠償

2007年,我國出現了一個被法學界稱為“里程碑式”的判決:因為強拆,

浙江農民朱利峰把余姚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法院認定政府無權組織強拆,終審判決余姚市政府敗訴。

這在當時引起很大轟動,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是,朱利峰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到最後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

盛廷律師事務所欒金光律師表示,如果只起訴行政違法,即使打贏了官司,也涉及不到賠償金。只有申請國家賠償並勝訴的時候,才有可能獲得補償。

不過,由於確認行政違法是申請國家賠償的前提,律師在辦案的時候一般會採取兩種方式。一種是先確認行政違法,之後再申請國家賠償。另一種是,把確認行政違法與國家賠償合到一塊來起訴。

“我們慣常的做法是,先確認行政違法,

再申請國家賠償。如果把行政違法與國家賠償合在一起做的話,很有可能一下把案子給做死了。”欒金光律師說,在確認行政違法的過程中,地方拆遷部門出於各種考慮,可能會提出一些協調方案,一些無證的房子也會出現轉機。

河南劉大叔,祖祖輩輩住在黃河邊上,一直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意識。後來,鎮政府以劉大叔的房子有礙黃帝故里祭祖大典為由,在沒有公佈徵收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的情況下,

將劉大叔家的房子強行拆除,屋內財產均被掩埋。

欒金光律師承辦這個案子之後,先提起行政覆議,新鄭市政府確認鎮政府強拆違法。緊跟著,欒金光律師又代劉大叔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最後,法院判決鎮政府賠償了劉大叔一百四十多萬元的損失。

房子被確認成違法建築

有一部分老百姓比較大條,覺得住了大半輩子的房子怎麼可能是違法建築呢?在房子被確認為違法建築的初期,

可能還會緊張一下。等了很久不見動靜,就放下心來了。可是突然某一天,房子被拆了,那就悲劇了。

火速起訴到法院,法院也判了政府強拆違法。但是,由於之前那個違法建築的認定還未被推翻,違法建築無法申請國家賠償,打贏了官司照樣拿不到錢。

所以,當房子被確認為違法建築的第一時間,我們心中就該警鈴大響,

立刻行動起來。

深圳張雨烙(化名),得知她的房子被確認成違法建築,並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書》之後,果斷委託了律師。

盛廷律師事務所李篤振律師代張雨烙向區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覆議。經審查,區人民政府確認:張雨烙的房子非違法建築,區規劃土地監察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書》違法。

只有走到這一步,確認房子不是違法建築之後,老百姓申請國家賠償才有可能獲得賠償。

簽訂的是“協定拆遷”

協定拆遷,非常可怕,但它確實是神一樣的存在。很多老百姓打贏了官司拿不到錢,就是拜它所賜。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徵收拆遷的主體只能是市、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與這種級別的政府簽訂協定,相對更有保障。但是,很多老百姓卻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與政府以外的普通民事主體簽訂了拆遷協定,這就是傳說中的“協議拆遷”。

苗露甯律師表示,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與村委會簽訂的拆遷協議。事實上,村委會不是國家機關,只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官的身份依然是農民。一旦出現不能履約的情況,即使打贏了官司,村委會也沒錢賠償。

一般情況下,完全由村委會組織的拆遷很少。通常是,當地拆遷部門為了避免成為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訴訟的被告,退居幕後,暗中指示村委會衝鋒陷陣。想揪出幕後主體出來賠償,非常困難。

所以,老百姓在簽字時,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是跟誰簽訂的拆遷協議。如果迫於情勢,跟村委會簽協議,也一定要看清村委會有沒有接受徵收方的書面委託書。一旦發生協議履行糾紛,也能追究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簽訂的是“協定拆遷”

協定拆遷,非常可怕,但它確實是神一樣的存在。很多老百姓打贏了官司拿不到錢,就是拜它所賜。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徵收拆遷的主體只能是市、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與這種級別的政府簽訂協定,相對更有保障。但是,很多老百姓卻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與政府以外的普通民事主體簽訂了拆遷協定,這就是傳說中的“協議拆遷”。

苗露甯律師表示,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與村委會簽訂的拆遷協議。事實上,村委會不是國家機關,只是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官的身份依然是農民。一旦出現不能履約的情況,即使打贏了官司,村委會也沒錢賠償。

一般情況下,完全由村委會組織的拆遷很少。通常是,當地拆遷部門為了避免成為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訴訟的被告,退居幕後,暗中指示村委會衝鋒陷陣。想揪出幕後主體出來賠償,非常困難。

所以,老百姓在簽字時,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是跟誰簽訂的拆遷協議。如果迫於情勢,跟村委會簽協議,也一定要看清村委會有沒有接受徵收方的書面委託書。一旦發生協議履行糾紛,也能追究委託方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