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懸賞公告】容縣二人被法院懸賞,獎金最高3.6萬元

為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維護法律權威,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及申請執行人的申請,

特發佈對89名被執行人的懸賞執行公告。

其中玉林市容縣2人:

1、被執行人陀鈞,公民身份號碼450921199001252011,住廣西容縣靈山鎮守善村高田隊2號-2。執行標的:36.587638萬元及遲延履行利息。提供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的金額的10%給予獎勵。

2、被執行人何金穗,公民身份號碼:450921198707140447住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容縣容州鎮廂西村七一四隊1-2號。

申請執行標的:10.11萬元及逾期利息。提供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金額的10%給予獎勵。舉報被執行人下落並查明屬實的給予1000元獎勵。

如舉報人能夠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或者被執行人隱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查屬實,使得案件得以執行的,按照申請執行人的承諾支付獎金。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產不屬於懸賞範圍。

本院鄭重承諾,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0771-4929082劉法官、0771-4929083蘇法官

或通過"江南法院執行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jnzhixing)舉報。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