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漲知識」房屋70年產權跟40年產權的區別是什麼?多數鄂爾多斯人都不清楚

戳藍字“96118為民線上”關注我們!

“產權只有70年,那70年後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有什麼差別?”大多數業主在置業的時候,都會提出這些問題,關於40年或是70年的問題,很多購房者只是簡單的以為僅僅是時間長短的差別,然而,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

一、什麼是房屋產權?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

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

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二、70年產權跟40年有什麼區別?

1、房屋使用年限以及土地出讓金不同

2、落戶政策不同

3、貨款要求不同

4、水電費等計價標準不同

5、再交易稅費不同

6、公攤面積比例不同

免責聲明:本微信公眾平臺部分圖片、資訊、文章來源於互聯網,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和學習之目的,

如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繫管理員,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內容,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