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嘉興有個小夥賣了27萬多條個人資訊
2017-12-11 06:39 | 浙江新聞用戶端 | 通訊員 海薇
圖片來源於網路。
“先生你好,
小夥QQ出售業主資訊賺差價
阿明(化名),31歲,四川人,QQ倒賣客戶資訊,想從中賺取差價發橫財,
“一個樓盤的業主名單數量不固定,有幾百個人的資訊,也有一兩千個人的,我花一百元左右從上家那裡買來,再以兩三百的價格賣給下家。”阿明靠著一買一賣,把業主的個人資訊電子郵箱發給他人,前前後後賺了1萬多。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被判刑
11月29日下午,海寧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阿明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資訊,計279000餘條,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兩高出臺司法解釋嚴打洩露資訊
網路時代如何保護公民個人資訊,日益被社會所關注。當前不少網路運營者因為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的需要,掌握著海量公民個人資訊,這些資訊一旦洩露將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嚴重的後果。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