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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開出首張10萬元反恐罰單

2017/12/8

Friday

近日,衡陽市反恐成員單位市郵政管理局依法對寄遞禁止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物品違法行為的耒陽市某快遞有限公司開出了10萬元反恐罰單。

這是自201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實施以來,衡陽市反恐辦督導成員單位開出的首張10萬元反恐罰單。

9月14日,衡陽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重大網路非法販賣爆炸物質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蔣某平等19人,繳獲各類槍支56支、爆炸物900餘公斤。經審訊得知,犯罪嫌疑人蔣某平利用QQ群發資訊聯繫買家,通過耒陽市某快遞有限公司發貨。案件發生後,衡陽市反恐辦立即督導市郵政管理局對該公司立案調查,依法處理。9月20日,衡陽市郵政管理局根據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資訊,對該快遞有限公司涉嫌寄遞危爆物質進行調查,
對公司負責人張某蓮進行詢問。張某蓮承認收寄了蔣某平交寄的物品。根據湖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文書,確定蔣某平交寄的物品為單基粉,屬於法律明文規定的禁寄物品。10月23日,市郵政管理局再次對張某蓮進行詢問,張某蓮承認收寄危爆物品事實,涉嫌構成寄遞禁止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物品的違法行為。經調查終結,市郵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5條規定,
於11月6日對該快遞公司下達罰款10萬元、對公司負責人張某蓮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書。目前該公司和張某蓮已繳納罰款,案件執行完畢。

警方提醒: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1

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

2

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

3

未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資訊登記制度的。

什麼是“反恐罰單”?

簡單來說,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體因違反我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對此作出的行政處罰。收到“反恐罰單”並不意味被處罰人的行為就是恐怖行為,但是被處罰人也可能會因此支付巨額的罰款。

什麼情況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

《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與人們的生活聯繫比較緊密。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若沒有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未登記客戶身份、物品資訊的,就有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但凡在車站等公共場所遇到安全檢查,請儘量配合。

賓館、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情況下有可能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住宿、快遞等需要實名登記的業務,該登記就必須登記!

什麼情況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

《反恐怖主義法》的有關規定與人們的生活聯繫比較緊密。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若沒有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未登記客戶身份、物品資訊的,就有可能會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但凡在車站等公共場所遇到安全檢查,請儘量配合。

賓館、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情況下有可能收到“反恐罰單”。因此,住宿、快遞等需要實名登記的業務,該登記就必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