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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如何備考?

1. 理清框架、建立知識體系

“經濟法基礎”的內容多、考點碎,如果一頭紮進考點裡不出來,非常容易“淹死”,起碼“淹傻”。建議考生複習時先理清章節框架、單元框架,然後再進入具體考點的複習,

理解、掌握具體考點的內容後整理形成考點框架。請考生進入各章節複習時,先利用該框架理清章節思路,進入各單元複習時回顧該框架理清單元思路。至於各個具體考點的框架,考生可以結合本書第二部分的考點闡述、關鍵字提示進行整理。一旦知識體系、記憶樹有效建立,“內容多、考點碎”的問題將很大程度緩解。

2. 分清考點地位、有層次地複習

(1)核心考點:切實理解

死記硬背應對不了案例型的考題,連案例型的單項選擇題都應對不了,更別提不定項選擇題了。所以,針對核心考點,考生必須踏踏實實地理解。

(2)重要考點:簡單理解+反復記憶

所謂“重要考點”,是指經常出現在考題中,但考題對該考點的應用要求並不高,不需要考生全方位、多角度全面深入掌握的考點。

(3)次要考點:基礎整理+突擊記憶

所謂“次要考點”,是指偶爾出現在考題中,

且考題基本沒有應用性,僅針對法律原文出題。面對次要考點,考生要做到知道該考點的存在,準確記錄該考點的關鍵字,在基礎複習時達到“如果開卷考試,該考點肯定能得分”的水準,待解決掉核心考點、重要考點,進入衝刺複習時再突擊記憶次要考點即可。

總而言之,如果您能做到“核心考點”:一個月不複習仍然能答對;“重要考點”:一個月不複習,結合應用排除法仍然能答對;“次要考點”:考前半個月突擊背誦,

大部分可以答對。那麼,您2018年的考試分數應當在90分以上。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對“經濟法基礎”而言,考點可分層次,但章節沒有重要和次要之分,任何將整個章節放棄複習的行為都是不理智的。

3. 科學做題

(1)選擇與“初級”考試難度相適應的題庫

同樣一個考點,初級的要求,和中級、CPA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例如:

【考點】企業所得稅——業務招待費的扣除

法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例題6·單選題】(初級2016年考題)甲公司2015年度取得銷售貨物收入1000萬元,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6萬元,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甲公司在計算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

准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

A.6萬元

B.5萬元

C.4.97萬元

D.3.6萬元

【解析】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的5‰=1000×5‰=5(萬元),實際發生額的60%=6×60%=3.6(萬元),在稅前准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3.6萬元。

【答案】D

【例題7·單選題】(中級2017年考題)甲公司2016年銷售(營業)收入為2200萬元,當年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60萬元,且能夠提供有效憑證。甲公司在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萬元。

A.11

B.60

C.36

D.50

【解析】(1)扣除限額1=實際發生額×60%=60×60%=36(萬元),扣除限額2=銷售(營業)收入×5‰=2200×5‰=11(萬元),限額1>限額2,甲公司2016年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11萬元;(2)由於實際發生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甲公司在計算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只能按限額扣除11萬元,超過限額的部分不能扣除。

【答案】A

例題6是初級考題,我們在題幹中居然發現了法律規定原文(作為已知條件提供),這近似於開卷考試了。而例題7是中級考題,題幹中法律規定原文全然不見,具體的扣除標準是什麼,完全需要考生自己記憶。也就是說,在這一考點中,初級要求考生看到規定後會用,中級要求考生把這個規定化為常識隨時會用,顯然,要求是完全不同的。那CPA呢?CPA什麼難度?——您真想知道?先把初級考過了再說吧。回到我們的主題上來,您參加的只是“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沒必要現在就達到CPA考試的水準,所以備考請選擇難度、思路與初級考試匹配的題庫。

(2)重視歷年考題演練,掌握解題技巧

歷年考題是與考試命題專家最親密的接觸,是與初級考試難度最匹配的題庫,建議考生充分利用歷年考題,準確把握複習深度、掌握恰當的答題技巧。由於初級考試全卷均為客觀題,且多數為選擇題,考生如果能充分應用選項對比鎖定考查角度、應用排除法解題,將大大降低題目難度、大幅提升答題的準確率。以例題8為例:

【例題8·單選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徵收消費稅的是。(2017年)

A.超市零售白酒

B.汽車廠銷售自產電動汽車

C.地板廠銷售自產實木地板

D.百貨公司零售高檔化妝品

【解析】(1)是否應稅消費品?電動汽車不屬於消費稅徵稅範圍,排除選項B;(2)是否屬於消費稅的納稅環節?選項AD是零售環節,而白酒、高檔化妝品又均不屬於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排除選項AD。

【答案】C

命題專家在例題8裡挖了兩個“坑”:①選項所涉及的貨物是否屬於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②選項所描述的銷售環節是否屬於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如果考生在平常的習題演練中熟悉了命題專家的慣常套路,考場上自然有“火眼金睛”,能夠迅速識別各種“坑”、應用排除法鎖定答案。

(3)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充分的習題演練是必要的

初級考試的考題有一定的應用性,不理解考點、純粹刷題是無法通過考試的,考生備考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是,如果平時對考點只停留在記憶、背誦層面上,很少應用也是無法應對考題的。尤其是稅法部分,可以說沒有經過習題檢驗的“理解”都是假理解。

利用本書進行複習的考生,最低程度的習題演練是“【例題】”、“單元測驗”和“大題精析”中的題目。但最好能在每一章節複習完成後,利用“本章進階練習題”鞏固;在衝刺複習時,利用本書最後的3套“模擬測試題”或者東奧會計線上組編的“輕鬆過關4”(最後6套題)進行臨場模擬訓練。

(習題精講+難點答疑+題庫+絕密押題+往期預習課)

且能夠提供有效憑證。甲公司在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萬元。

A.11

B.60

C.36

D.50

【解析】(1)扣除限額1=實際發生額×60%=60×60%=36(萬元),扣除限額2=銷售(營業)收入×5‰=2200×5‰=11(萬元),限額1>限額2,甲公司2016年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11萬元;(2)由於實際發生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甲公司在計算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只能按限額扣除11萬元,超過限額的部分不能扣除。

【答案】A

例題6是初級考題,我們在題幹中居然發現了法律規定原文(作為已知條件提供),這近似於開卷考試了。而例題7是中級考題,題幹中法律規定原文全然不見,具體的扣除標準是什麼,完全需要考生自己記憶。也就是說,在這一考點中,初級要求考生看到規定後會用,中級要求考生把這個規定化為常識隨時會用,顯然,要求是完全不同的。那CPA呢?CPA什麼難度?——您真想知道?先把初級考過了再說吧。回到我們的主題上來,您參加的只是“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沒必要現在就達到CPA考試的水準,所以備考請選擇難度、思路與初級考試匹配的題庫。

(2)重視歷年考題演練,掌握解題技巧

歷年考題是與考試命題專家最親密的接觸,是與初級考試難度最匹配的題庫,建議考生充分利用歷年考題,準確把握複習深度、掌握恰當的答題技巧。由於初級考試全卷均為客觀題,且多數為選擇題,考生如果能充分應用選項對比鎖定考查角度、應用排除法解題,將大大降低題目難度、大幅提升答題的準確率。以例題8為例:

【例題8·單選題】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徵收消費稅的是。(2017年)

A.超市零售白酒

B.汽車廠銷售自產電動汽車

C.地板廠銷售自產實木地板

D.百貨公司零售高檔化妝品

【解析】(1)是否應稅消費品?電動汽車不屬於消費稅徵稅範圍,排除選項B;(2)是否屬於消費稅的納稅環節?選項AD是零售環節,而白酒、高檔化妝品又均不屬於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排除選項AD。

【答案】C

命題專家在例題8裡挖了兩個“坑”:①選項所涉及的貨物是否屬於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②選項所描述的銷售環節是否屬於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如果考生在平常的習題演練中熟悉了命題專家的慣常套路,考場上自然有“火眼金睛”,能夠迅速識別各種“坑”、應用排除法鎖定答案。

(3)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充分的習題演練是必要的

初級考試的考題有一定的應用性,不理解考點、純粹刷題是無法通過考試的,考生備考不能只靠題海戰術。但是,如果平時對考點只停留在記憶、背誦層面上,很少應用也是無法應對考題的。尤其是稅法部分,可以說沒有經過習題檢驗的“理解”都是假理解。

利用本書進行複習的考生,最低程度的習題演練是“【例題】”、“單元測驗”和“大題精析”中的題目。但最好能在每一章節複習完成後,利用“本章進階練習題”鞏固;在衝刺複習時,利用本書最後的3套“模擬測試題”或者東奧會計線上組編的“輕鬆過關4”(最後6套題)進行臨場模擬訓練。

(習題精講+難點答疑+題庫+絕密押題+往期預習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