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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女大學生租房被迫用會分期 強制要求其用網貸交租

杭州的小陳姑娘,通過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租了房子,因為不認同房租的支付方式,她想退租。他說對方本來說好可以退房租,據說對方又反悔了。

租了房,房租支付一定要用“會分期”?

小陳還是名在校大學生,因為要到杭州九堡實習,就在網上找了房子,對方是一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仲介,3月18號雙方簽訂了租房合同,房租每個月1650塊錢,還有管理費,除去定金500塊,小陳用手機轉帳了3371塊錢,支付押一付一的房租,第二天,接到了一個電話。

小陳:“第2天‘會分期’後臺電話打過來,後續的房租都是通過那個支付,我就問後臺這個是不是貸款,那個客服的人說是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他們就打電話給我,讓我弄這個上面沒寫, 所以我不同意,(主管:會分期上面有電子合同,可能你沒注意看)我怎麼會注意看,是你們拿著我的手機,(主管:我們也是三方協議)。”

這位主管說,“會分期”是一個房租分期的平臺,是他們的合作方。

主管:“我跟你約定,比如說租金1000塊錢,你就1000塊錢,無非是這1000塊錢交給他,但是他是一次性給我半年或者一年的租金。”

小陳:“我網上也查了, ‘會分期’的話,我明明不租了,還是在扣錢,就是後臺還沒有終止合同,就是沒有交錢,扣滯留金,我也不想冒這個風險。”

市場監管部門:接下來會去瞭解情況

隨後,這家公司的人以要休息了為由,把門關了後都走掉了。小陳把情況反映到了市場監管部門。

杭州市九堡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張健:“從這個租賃合同提前終止協議書上看, 上面只寫明瞭房租會退還給你,但公司的章也沒蓋,寫的這個人,也沒有表明身份,也沒有按手印,但這個事情既然簽了字,下一步我們會找到這個公司。”

張所長表示,小陳手上沒有合同,手機拍的協議書上也只有個人簽名,沒有公章。接下來他們會出面,找到公司負責人瞭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