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明年起,這300個縣市的農民收入要增加!快看有沒有你?
我國農村集體資產龐大,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達66.9億畝,經營性資產近3萬億;但是,這其中大量的資產並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要麼是處於一片混亂的狀態,要麼就是處於荒廢狀態;
因此,近日,根據國家最新推出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規定,集體經營性資產將實行股份合作制,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將佔有一定的股份,共用集體收益!換句話來說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當於一家股份公司,而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都將成為股東,村集體賺的錢,每個農民都有權利獲得一份分紅!
17日,我國農業部副部長提出,2017年開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為129個縣市,2018年,將增加至300個縣市,部分名單如下:
清產核資
全面摸清集體資產,清查核資是產權改革的基礎;按照資源性、經營性和非經營性三類資產分別建立台賬,納入監管平臺,防止集體資產被侵佔;
量化資產
每個農村,
對於資產較多的城中村、城郊村,重點解決資產家底不明的問題;
對於資產較少或沒有資產的純農業村,重點核查四荒地、機動地等未確權到戶的資產,盤活閒置資源,壯大集體經濟;
聽取農民意見
產權改革的主體和受益者都是農民,所以,此次改革一定要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
農村集體財產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資源性財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
經營性財產:房屋、建築物、農業基礎設施等;
非經營性財產:涉及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方面;
根據國家對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