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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快訊」深州公安連續刑拘三名醉駕男子

為更好地維護轄區社會秩序穩定,在深州市公安局統一部署指揮下,交警、巡特警、刑警、派出所民警聯合執法,對轄區內酒駕、醉駕、毒駕、無牌無證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治理。近日,

連續刑拘三名醉酒駕駛人員。

1

12月17日晚22時,交警和巡特警大隊民警在深州市永盛大街與審計路交叉口設卡進行酒駕治理,在對一輛車牌號為冀FW***3的黑色華普牌小型汽車進行盤查時,該車司機拒不接受檢查,並駕車將警車撞開後逃竄,執勤民警立即通知其他路口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該車在逃竄過程中,撞在停放在路邊的一輛大眾車上,導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民警對該車司機張某使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

結果為177mg/100ml。後經對張某的血樣進行檢測,鑒定結果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53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2

12月2日21時許,交警和巡特警大隊民警在深州市長江路與順興大街設卡進行酒駕治理時,發現一輛無牌紅色摩托車駕駛員形跡可疑,疑似酒後駕駛,經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酒精含量為143mg/100ml。後對駕駛員薛某進行抽血檢測,

鑒定結果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206.76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3

12月2日22時許,交警和巡特警大隊民警在深州市泰山路與永盛大街設卡進行酒駕治理時,一輛車牌號為冀T0***Z的黑色奧迪轎車在看到前方有民警查車時,立即駕車拐到旁邊街道逃竄,民警隨即通知其他路口民警對該車進行攔截。成功攔截後,對該車駕駛員陳某某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

其酒精含量為247mg/100ml,後經對陳某某的血樣進行檢測,鑒定結果為血液中酒精含量達230.10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張某、薛某、陳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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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為酒後駕駛。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為醉酒駕駛。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也不相同。

酒後駕駛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

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