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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

(本網訊)2017年3月11日,在中央財經大學學術會堂召開了中央財經大學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成立儀式暨指導性案例制度與法學教育研討會,

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由李邦友教授任主任,曆詠博士任副主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副院長王克玉,《民主與法制》週刊總編輯劉桂明,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院長陳立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導處副處長石磊,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研究室主任楊靜等人參加了專題研討。

最高人民法院於3月9日剛剛發佈了第16批的10件指導性案例,該中心的成立順應了我國當前大力加強指導性案例在司法實踐中作用的趨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就“指導性案例制度的建設與發展”做出發言,首先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自2011年發佈第一批指導性案例以來,在司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肯定了指導性案例所發揮的作用,

與此同時也強調了當前仍然存在的困難,主要體現在指導性案例數量不足,所涵蓋的司法案件類型有限。進一步指出該問題的根源在於指導性案例的來源局限、篩選困難。由此對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的成立給予了殷切的希望,希望該中心能通過加強自身的研究能力建設,多出優秀成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性案例工作提供豐富的資源,也由此開展一種社會力量參與指導性案例研究的新模式。

《民主與法制》週刊總編劉桂明在發言中強調,作為指導性案例除了在法律適用問題上起到示範作用以外,更要在說理層面給予高度的重視,一份好的判決除了要解決法律適用的問題更是要使人民對法律的適用產生信服,通過判決瞭解法律蘊含的道理。

北京市通州人民法院院長陳立如從基層司法實踐的角度肯定了指導性案例在司法審判中發揮的巨大作用,同時指出案件量巨大與審判資源有限的矛盾,希望通過進一步推動繁簡分流的司法改革,使簡單案件快速審判,讓司法工作人員能在疑難案件中做出更好的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導處副處長石磊和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研究室主任楊靜就法院工作中司法案例是以怎樣的形式發揮作用做出了具體的說明。

中央財經大學的諸位教授結合自己在教學工作中的實際體驗,強調了司法案例的重要性,指出了優秀司法案例資源的匱乏,希望中心能夠通過不懈的努力為教學工作提供出優秀的案例材料。

伴隨著我國確立指導性案例制度,無論學界還是司法實務界都越來越重視對於司法案例的研究工作。此次中央財經大學整合優秀資源成立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更是標誌著我國對於司法案例的研究邁向一個更加專業化的平臺,也為社會各界參與到指導性案例研究工作開闢了一種模式。

本社實習記者 張海粟

此次中央財經大學整合優秀資源成立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更是標誌著我國對於司法案例的研究邁向一個更加專業化的平臺,也為社會各界參與到指導性案例研究工作開闢了一種模式。

本社實習記者 張海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