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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12月23日、24日限行提示!內附下周限行提示!

我市12月20日18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回應後,實行限制性☆禁☆交通管理措施: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

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繼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冬春季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8號)執行限行措施。

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

2017年12月23日(週六)

2017年12月24日(周日)

不限行

自12月20日18時起,唐山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回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下周限行提示

限行時間:7:00—20:00

限行區域:全市行政轄區範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限行措施:車牌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車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准。(包括臨時車牌,外地車也限行)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範圍內道路行駛:

(一)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

(二)按規定取得常規禁行區域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

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

(四)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

(五)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汽車(殘疾人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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