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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大學教授流連于妓院

清末民初,北京嫖賭之風日盛,不僅販夫走卒、紈絝子弟、政府官員成了嫖客賭徒,連青年學生也沾上了嫖賭惡習。盛傳當時北京前門外的酒樓妓院主要的顧客多來自“兩院一堂”,

“兩院”是參議院、眾議院,“一堂”是社會上還沿用“大學堂”名稱的北京大學。

好此者不僅僅是青年學生,大學教授更甚。據周策縱《五四運動史》中引蔡元培的話:“教員中間有喜作側豔之詩詞,以納妾狹妓為韻事。以賭為消遣者,苟其功課不荒,並不誘學生而與之墮落,

則姑聽之。”可見當時妓事之盛。

辜鴻銘在北大期間,好做狹邪遊,課餘,常與友人出入勾欄。他喜歡奪取妓☆禁☆女手中手帕,無論顏色為何,皆納入懷中,常在課堂取手帕揩鼻涕,五顏六色,繽紛滿案,學生大笑,他卻不在乎。辜鴻銘曾勸西方人,若想研究真正的中國文化,不妨先去逛逛八大胡同。因為從那些歌女身上,可以看到中國女性的端莊、羞怯和優美。對此,林語堂評論說:“辜鴻銘沒有大錯,

因為那些歌女,像日本的藝妓一樣,還會臉紅,而近代的大學生已經不會了。”

當年流連勾欄者,不僅僅是遺老遺少們的愛好,很多新派人物也趨之若鶩。蔣介石一生服膺宋明理學,又曾在上海洋場的花街柳巷長久浸淫,內心掙扎可想而知。

某次途經香港,蔣日記上寫道:“香港乃花花世界,餘能否經受考驗,就看今天!”結果當天晚上他還是去了妓院,並在日記上寫下:“我的毛病就是好色也!”並自勵曰:“見豔心動,記大過一次。”

被蔣介石稱為“新文化中舊道德之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之師表”的胡適先生,青年時期也曾多次逛過窖子,並在自己的日記中多有記載。1910年3月某夜,大雨滂沱。胡適和一幫朋友在妓院喝酒,大醉後雇一輛人力車回家。

遇巡捕盤問,胡博士乘著酒勁,光著腳板,用皮鞋醉打巡捕,此後被罰款五元。車夫乘他酒醉,順手牽羊,剝了他的衣裳,偷了他的錢包,把他扔在雨裡了事。

胡適後來對此類“風流雅事”多有反省,1914年6月30日,他始提倡禁嫖。胡適對妓☆禁☆女也頗為同情和尊重。

某年,高一涵把一名妓☆禁☆女接回家中同居,正在南方養病的胡適得知消息後,寫信給妻子江冬秀,勸其不要歧視相鄰而居的高一涵和那名妓☆禁☆女,另外還致書高一涵,勸其新娶之後,要專心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