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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與SP之間的區別,你瞭解麼

小編今天給大家介紹下ICP經營許可證與SP經營許可證之間的區別,大家一起來學習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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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CP與SP的定義

1、ICP經營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也稱互聯網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中的互聯網資訊服務業務。

2、SP經營許可證:是移動網資訊服務業務,屬於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在通信網的業務承載平臺的基礎上,對資訊內容繼續加工,建立電腦資料庫,通過專線或互聯網聯網,

以短資訊為主要服務形式向電信終端使用者提供公眾資訊服務、個人資訊服務、商務資訊服務,同時適當輔以彩信、遊戲、移動電視等資訊服務。

二、ICP經營許可證與SP經營許可證的區別

1、表述區別:ICP經營許可證與SP經營許可證均屬於B25類的許可證,為網路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區別在於ICP證所涉服務基於互聯網,SP證所涉服務基於非互聯網(一般為移動網)。

2、業務區別:如果某企業僅僅通過互聯網資訊服務獲利,

而不通過移動網為手機等終端使用者提供移動網資訊服務(比如短信驗證、彩信彩鈴推送等),其只需取得ICP經營許可證。如果企業既通過向使用者提供互聯網資訊服務又提供移動網資訊服務,其必須同時具備ICP經營許可證和SP經營許可證。

3、申請條件區別

ICP許可證申請條件:

(1)註冊資本100萬以上;

(2)公司屬於純內資企業(註冊資金不能有外資);

(3)網站備案必須以公司為主體;

(4)3-5人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5)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6)提供託管的伺服器託管商在本地有資格。

SP申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其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其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無外資);

(3)3-5人近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4)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技術方案;

(5)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6)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果你還有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想要瞭解,歡迎隨時諮詢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