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5類農民將成為“無地農”,農民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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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農民朋友應該都知道,今年農村土地改革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第二輪承包地到期後再延續30年。對此有人歡喜有人憂,大家因該都知道,
土地確權就是給農民的土地進行測量登記,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7條明確國定,耕地閒置超過2年的,將由村集體收回。將土地閒置,本就是浪費土地資源的表現以後再想申請土地,基本沒有希望了。好些農民進城打工,將家裡的土地閒置,說真的,還不如將土地轉租或者入股合作社,總比被收回了強。
有償退出土地,農民會拿到相應的補償金。也就意味著,你沒有了這塊地的使用權。如果說你要城裡安家落戶,那有償退出土地還是不錯的選擇,如果你只是在外打工,沒空種地。建議把土地流轉,或者入股合作社,土地使用權終究還是你的。
農村土地確權後,國家都會登記的。如有非法買賣土地行為,土地將被直接收回。土地還是有很大作用的,如果你急需用錢的時候可以憑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抵押貸款
想必各位農民朋友應該都知道,自從1996年開始,土地就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說法。這次土地又延長了30年,也就意味著,過去沒有地的還是沒有地,新增人口也沒有地。不過好在減人不減地,新增人口可以耕種家裡去世老人的土地。
說這麼多,就是希望土地還沒有確權的農民留點心。土地已經完成確權的農民,千萬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疏忽,讓自己成為“無地農”
各位農民朋友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點擊小編的頭像,給小編發私信,小編會為大家一一解答。
說這麼多,就是希望土地還沒有確權的農民留點心。土地已經完成確權的農民,千萬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疏忽,讓自己成為“無地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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