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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 每學年需安排一次

生活報12月19日訊 18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瞭解到,日前,省教育廳發佈通知,

結合我省實際,就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提出實施意見。我省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畫,根據教育教學計畫靈活科學安排研學旅行時間,原則上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高中的非畢業年級。每學年安排一次,每次小學2至3天、初中3至4天、高中4至5天。

意見要求,學校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

依託我省大森林、大冰雪、大界江、大湖泊、大濕地、大熔岩、大油田、大農場等自然資源及紅色旅遊資源,開展好研學旅行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探索開展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

學校(即主辦方,應具備法人資質)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提前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通過家長委員會、致家長的一封信或召開家長會等告知家長活動意義、時間安排、出行線路、費用收支等資訊。

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的,要配備一定比例的學校領導、教師和安全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為志願者,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與家長簽訂協定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權利。

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應面向以中小學生為主體的全體學生,保障每個學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參與機會。

交通部門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嚴格執行兒童票價優惠政策;文化、旅遊、文物等部門要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施景區、景點、場館門票減免政策,愛國主義教育場館(區、點)門票要按照規定費用全免,其他場館(區、點)門票優惠價格原則上要低於社會旅遊團隊價格和學生門票的價格,並提供優質旅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