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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0萬買的房子,被租客12萬轉手賣出去,網友:真會做生意!

男子80萬買的房子, 被租客12萬轉手賣出去, 網友: 真會做生意!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準越來越高,買房子再也不是個別人的事情,越來越多的人都買了一套自己的愛房。

不過買了房子後總得裝修吧,可這個裝修的價格一向都不低,不少人買了房子再裝修後,口袋裡就真的沒有多少錢了。於是出租房子,成了不少業主的選擇。

今天要說的這個男子就是典型的例子,辛苦了半輩子,用80萬元買下了一套房子並且裝修後生活壓力變得很大,

於是決定把房子租出去給別人住一段時間,順便收點租金緩解一下壓力。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這個房子租出去後,卻被人“霸佔”不肯走了!

據調查,原來這個男子把房子租給別人後,沒多久就被那個租戶以12萬元的價格給賣出去了。

按理來說沒有房產證和相關手續這些東西,租戶根本不可能把房子賣得了。可是事情就是這麼滑稽:這個租戶是用手寫的合同代替了這些東西,而且還真有人相信了,並且還很放心地用低廉的12萬元“買下”了這套房子。

當業主回去看的時候,這個房子已經換了“新主人”,

他自稱這就是自己的房子,而且自己還有合同。無論業主怎麼說這個合同是無效的,裡面的住戶都不同意離開,簡稱這個房子是自己簽了“正式合同”,用12萬元買到手的,除非業主把這12萬元還給他,不然他就不走。雙方協商結果十分惡劣,業主甚至收到了“新業主”的威脅:你不給錢就想讓我走,我就讓你不好過!

網友熱評:

廣東某網友:“這樣的人才實在是太有生意頭腦了,交個幾千塊錢租金住進來,然後轉手就十幾萬賣了出去,下一代的房地產大鱷就是他了!”

江蘇某網友:“這年頭,居然還有人玩手寫合同,人家房產證都沒出示,就敢拿著錢去買人家的房子,總感覺這裡面有什麼貓膩”

浙江某網友:“12萬元的房子?我表示我這裡一個廁所的價錢都不止12萬了,

既然要幹大事,就應該賣貴一點,賣個四五十萬,反正遲早都要被抓住,就當先體驗一下做大事的感覺吧”

山東某網友:“我現在租的這套房子,1200一個月,大概是80多平方那樣子,自帶傢俱,請問各位大神我應該多少錢轉手賣掉比較划算?我這裡一平方放假是7600左右,線上等,很急”

對於這樣的事情,你們怎麼看?如果覺得這種租戶行為可恥的話,就點個贊或者發表下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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