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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防培訓”可能是冒充,只為推銷高價器材

近年來,社會上經常出現冒充消防部門,以推銷消防安全管理教材、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等形式的詐騙活動,甚至以不參加活動就要進行處罰相要脅,一些企業因此吃了啞巴虧。

對此,濟南公安消防支隊槐蔭區大隊的工作人員提醒,社會單位或市民遇到此類可疑情況,可立即向區消防大隊進行查證,撥打96119舉報投訴電話或與公安派出所等進行溝通,以免上當受騙。

“免費”培訓獻殷勤 

事故發生先開溜

近日,在濟南一家酒店的後院裡,

五六十名員工正在觀摩如何使用滅火器滅火。現場只有一個滅火器、一個不銹鋼盆、半桶燃料,一名自稱來自消防設備公司的“專業”消防培訓員正在指導酒店管理人員往燃燒著的盆裡添加燃料。可是,就在傾倒燃料的瞬間發生了爆炸,火焰噴射而出,造成現場9名學習人員不同程度燒傷,短短幾天時間員工的醫療費就高達10萬多元。

據酒店管理人員介紹,這名劉姓的消防培訓員曾多次來電,

要為酒店員工提供免費消防安全培訓,態度很是殷勤。可事發那一刻,這名劉姓培訓員竟然第一個跑了。

“防火中心”子虛烏有 

實為推銷高價器材

不法人員打著消防部門的旗號,聲稱可以提供免費的消防培訓,其實是為推銷高價消防器材。

據瞭解,不法人員冒充消防部門推銷勞保用品、高價書籍資料進行詐騙的案例在濟南已有數起,而且詐騙手段層出不窮。

一般來說,不法人員事先都以電話的形式和企業進行聯繫,自稱“防火中心”工作人員,,希望企業配合開展免費培訓。如果企業同意培訓,騙子口中所謂的“講師”會前來授課,並使用PPT課件對火災的嚴重後果進行圖解,讓參訓者產生對火災的恐怖情緒。最終,培訓的後半堂課直接變成了消防產品推銷會,並且這些消防器械的價格要遠高於市場價。比如某些滅火器,
市價僅幾十元,但是培訓課上進行售賣,就將價格抬高至一百甚至兩百多元。

此類打著“消防”旗號進行詐騙的行為,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干擾了監督人員正常執法秩序,極大破壞了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為此,記者採訪了槐蔭區消防大隊參謀孫建軍。孫參謀表示:“在日常消防宣傳培訓工作中,確實有全民參與演練這個要求,但具體活動組織應由街道辦事處、村居委員會統一安排時間地點人員,

由消防大隊和各消防工作站派出培訓人員進行指導講課。至於別的所謂消防培訓,其實目的都是為了推銷高價器材。

“免費培訓”花樣多

銷售行為涉嫌欺詐

據公安消防專業人士介紹,打著培訓為名的推銷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現在市民警惕性都提高了,開門見山就推銷容易被拒絕,而“免費培訓”不容易讓人起疑。其內部的公關、講課和銷售人員分工協作,先打電話四處聯繫,以“免費講座”吸引人。“老師”登門講課,講課時提供高價器材,但不當場交貨,以免聽眾生疑。等一段時間後銷售人員再上門送貨。整個過程有巧妙的包裝,推銷手段比較隱蔽。

該推銷手法利用了企事業單位重視消防教育的心理,銷售產品均為滅火器、煙感器等消防器材。在網路上,不斷有受騙者發帖提醒大家不要再上當。

記者多方瞭解到,近年來“假培訓真推銷”在全國各地均有現身。目前,在北京、上海、重慶、大連、杭州等地,已發生多起類似事件。

假冒國家機關人員

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提高消防意識,在家裡備有防火滅火器材本是好事,可因參加免費“消防培訓”而花了高價購買這些器材就太冤枉了。對此,有律師表示,上門推銷人員如聲稱自己是消防工作人員,則涉嫌犯有招搖撞騙罪,即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招搖撞騙。而如果以一個沒有合法註冊的單位的名義,例如假託“濟南市防火中心”的名義進行產品推銷,誘使消費者來購買,則該公司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沒有真實介紹公司情況,此行為涉嫌欺詐。如是前者,受害人可向警方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是後者,銷售方利用消費者不懂專業知識而牟取暴利,這是一種不公平的銷售合同

編輯:吹吹 

齊魯壹點用戶端版權稿件,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先打電話四處聯繫,以“免費講座”吸引人。“老師”登門講課,講課時提供高價器材,但不當場交貨,以免聽眾生疑。等一段時間後銷售人員再上門送貨。整個過程有巧妙的包裝,推銷手段比較隱蔽。

該推銷手法利用了企事業單位重視消防教育的心理,銷售產品均為滅火器、煙感器等消防器材。在網路上,不斷有受騙者發帖提醒大家不要再上當。

記者多方瞭解到,近年來“假培訓真推銷”在全國各地均有現身。目前,在北京、上海、重慶、大連、杭州等地,已發生多起類似事件。

假冒國家機關人員

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提高消防意識,在家裡備有防火滅火器材本是好事,可因參加免費“消防培訓”而花了高價購買這些器材就太冤枉了。對此,有律師表示,上門推銷人員如聲稱自己是消防工作人員,則涉嫌犯有招搖撞騙罪,即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招搖撞騙。而如果以一個沒有合法註冊的單位的名義,例如假託“濟南市防火中心”的名義進行產品推銷,誘使消費者來購買,則該公司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沒有真實介紹公司情況,此行為涉嫌欺詐。如是前者,受害人可向警方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是後者,銷售方利用消費者不懂專業知識而牟取暴利,這是一種不公平的銷售合同

編輯:吹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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