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榆林一交警副大隊長成老賴被免職:夫妻向13人借貸千萬未還

華商報4月9日消息,2011年至2014年,榆林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和妻子借貸近1000余萬元民間資金用於投資,至今本息未還。今年3月,夫妻倆被加入“老賴”名單予以曝光。

本文圖片均來自華商網

向13人借貸近1000萬元

4月8日,榆林市民吳某、盧某、馬某等人向華商報反映稱,2011年至2014年期間,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李延林和妻子馬尚月(曾在榆林市榆陽公路管理段工作,已退休)共向他們13人借貸近1000萬元,約定月利息為2分。至今李延林、馬尚月尚未向他們償還本金及利息。

他們多次催要,但李延林夫婦總以各種理由搪塞,甚至通過離婚、轉移財產等手段,規避還款責任。如今,李延林夫婦拒絕接聽債權人電話,玩起“失蹤”。

據瞭解,在13名債主中,吳某是李延林的朋友。2011年9月,李延林以周轉資金為由向吳某借貸115萬元,隨後又在三年間先後7次向吳某借錢,本金總計490萬元。其他12名債主是馬尚月在榆陽公路管理段的同事,

借貸集中在2013年和2014年。

債權人出示的借貸憑據顯示,被欠款最多的盧某借出78萬元,被欠款最少的李某借出10萬元,借貸金額總計達到470萬元。借貸條上,貸款人簽名為李延林,擔保人為馬尚月。債主盧某稱,當年他是把房子抵押出去借錢給李延林,現在每月還要還5000多元借款。債主們坦言,當年李延林夫婦集資投資房地產、酒店、煤礦,借錢出去都是想吃點利息,但沒想到現在連本金都拿不回來。

打贏了官司卻拿不回來錢

2016年2月,吳某以民間借貸糾紛將李延林夫婦訴至法院。2016年5月,榆陽區法院公審此案。李延林未到庭答辯,也未向法庭提交證據。馬尚月辯稱,李延林與吳某之間的借款自己不清楚,也沒在條據中簽字,自己和李延林多年來一直感情不和,

並於2015年2月份離婚。吳某應向李延林主張借款。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與李延林之間的借款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應當認定雙方存在有效的民間借貸關係。判決由被告李延林、馬尚月共同償還原告吳某八筆借款本金共計490萬元;並支付利息379000元。李延林和馬尚月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據瞭解,吳某儘管贏了官司,卻難以執行,錢拿不回來。其他12名債主覺得起訴也沒用,

就一直私下催債,也沒結果。

據傳還欠部分交警數百萬元

今年3月20日,榆林中院公開曝光“第九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李延林、馬尚月夫婦名列其中,執行標的為527.9萬元。

4月8日下午,榆林市交警支隊紀檢部門負責人表示,由於上了“老賴”榜,李延林在3月底已被免去榆林市交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職務,“公職人員禁止經商,李延林明顯違反了這一規定”。

據知情人介紹,已知的近1000萬元欠款只是李延林夫婦債務的一部分,李延林目前還欠榆林交警支隊一大隊部分民警數百萬元欠款。這一說法得到一大隊內部人士確認。

(原題為《交警副大隊長成“老賴”被免職》)

已知的近1000萬元欠款只是李延林夫婦債務的一部分,李延林目前還欠榆林交警支隊一大隊部分民警數百萬元欠款。這一說法得到一大隊內部人士確認。

(原題為《交警副大隊長成“老賴”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