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緊急通告

據氣象部門預測,12月27日起至月底,我市將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經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0日,將12月14日南陽市人民政府通告的市區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調整為市區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敬請廣大市民群眾理解配合。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南陽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時間

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30日每日00∶00-24∶00。

三、限行規定

(一)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元數字為准),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車、客車、計程車、郵政(含快遞)運輸車、押款專用車、保險理賠勘查車、學校的校車;

3.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汽車。

(三)渣土車、建築垃圾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及重型貨車按照《南陽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渣土車、建築垃圾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及重型貨車等車輛在市區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宛環攻堅辦〔2017〕161號)檔執行。

四、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五、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電子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遮擋號牌的除罰款外並記12分;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以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