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交通部門提醒: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汽車6大新規!

眾所周知,國家政策出臺勢必會左右汽車的方方面面。據小捷瞭解,2018年將出臺一系列汽車新政策。各位車主朋友,先來看看2018年都有哪些新變化呢?

1、購置稅上漲

從2018年1月1日起將恢復到10%,也就是說明年買車更貴了。另外,雖然汽車購置稅將恢復,但是出於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緩解能源與環境壓力等原因,國家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一輛1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能便宜8547元,這個政策繼續執行。

應納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舉個例子來講,購置稅從7.5%恢復到10%,對於一輛15萬元的車,就要多繳納3205元的購置稅,要是一輛昂貴的車,那就可以節省不少了。

2、落實電子車牌

電子車牌將於2018年全面實行,無紙化、自動化、智慧化的電子車牌,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冒用、盜用和仿製。系統同時能完全融入我國現有的闖紅燈違章處罰系統。

(1)什麼是電子車牌

電子車牌可以稱之為汽車的身份證,上面將集成車牌號、種類、車型、年檢期、使用性質等十余項車輛資訊。所以,跟鐵牌照不一樣,可以擋可以遮。電子牌照的資訊是唯一性的,就跟我們的身份證一樣,

到哪刷都是那樣。

(2)不裝電子車牌可能罰款500元

電子車牌將率先在中國的首都圈北京、天津、河北、重慶等地試點運行。如果不按照規則裝置或私自拆除的話,可能面臨500元的罰款。相信如果在試點城市可以獲得不錯的成效的話,將會很快在全國範圍開端推行。

(3)電子車牌和收費擁堵有關

在一些徵收擁堵費的國家,多數都是通過路面上的電子設備識別出車輛行駛區域及進出時間,

計算徵收費用。簡單說就是車輛滿足在規定時間段和再規定區域內行駛兩項時,就要繳納擁堵費。目前,我國效仿倫敦、新加坡等城市的政策後已經初步制定出擁堵費徵收方案。

3、新能源車補貼減少20%

據瞭解,2018年國補退坡20%已基本確定,

相關檔已經上報。也就是說,2018年的補貼政策將會在2017年的補貼政策基礎上退坡20%。

4、第一個自動駕駛管理規範

12月18日,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市公安交管局、市經濟資訊委等正式印發了《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作為中國第一個自動駕駛車輛管理規範,正式給北京地區的自動駕駛路試做了規定。

根據新規,在中國境內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可申請自動駕駛車輛臨時上路行駛。

自動駕駛車輛須具備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

這也就明確了,全自動駕駛的測試才需要根據規定進行申請。

讓我們先來看看新規有哪些重點:

1、申請方需要是中國境內的公司,每家公司最多申請5台車。

2、測試主體需要向協力廠商授權監管機構申請測試資格,並定期上傳測試資料。

4、每輛車必須在駕駛座上配備測試員,不能搭乘無關人員。

5、出現事故後,按照交管規定處理,但需要由測試員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測試車輛需要申請專用的測試牌照並張貼,並需要先通過封閉場地的測試才能進行公開道路測試。

7、規定細則中包含六種測試天氣環境,以及高速公路、城市、無線標道路等4種道路測試場景。

8、對違反細則規定的行為,測試主體的自動駕駛測試資格將被取消、公示,被禁測至少一年。

不僅如此,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還將在近期推出第一批可用於自動駕駛的測試道路。

5、汽車銷售多樣化

以前我們買車,一般只能去4S店或者是二級經銷商。2018年的買車新政:允許多種汽車銷售形式存在,其中包括賣場、網上銷售、實體店等。這意味著4S點壟斷的時代過去了,與之而來的是真正明碼標價的時代。

6、立法打擊加價銷售惡象

汽車加價現象屢見不鮮,從開始的個別車企已蔓延到如今的普遍現象,4S店加價售車堪稱一言堂,不少消費者都有苦難言,對於此類現象,一直缺乏先關部門的有效監管。2018年,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取代了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對汽車銷售服務行業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其中,對於汽車銷售加價、提供三包憑證、明示配件來源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

(1)嚴厲整治銷售不規範行為

新《辦法》的推出,讓此前存在於汽車銷售中的不規範行為得到糾正。當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如果對整車售價進行私自的加價行為,將屬於違規。同時,部分經銷商不能按時交付出廠合格證,導致消費者新車無法上牌的情況也有望杜絕。

(2)4S店不再是唯一的經銷商

新《辦法》第九條提出,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明示和提醒,並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有利平行進口汽車的發展。

根據新規,在中國境內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可申請自動駕駛車輛臨時上路行駛。

自動駕駛車輛須具備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

這也就明確了,全自動駕駛的測試才需要根據規定進行申請。

讓我們先來看看新規有哪些重點:

1、申請方需要是中國境內的公司,每家公司最多申請5台車。

2、測試主體需要向協力廠商授權監管機構申請測試資格,並定期上傳測試資料。

4、每輛車必須在駕駛座上配備測試員,不能搭乘無關人員。

5、出現事故後,按照交管規定處理,但需要由測試員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測試車輛需要申請專用的測試牌照並張貼,並需要先通過封閉場地的測試才能進行公開道路測試。

7、規定細則中包含六種測試天氣環境,以及高速公路、城市、無線標道路等4種道路測試場景。

8、對違反細則規定的行為,測試主體的自動駕駛測試資格將被取消、公示,被禁測至少一年。

不僅如此,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還將在近期推出第一批可用於自動駕駛的測試道路。

5、汽車銷售多樣化

以前我們買車,一般只能去4S店或者是二級經銷商。2018年的買車新政:允許多種汽車銷售形式存在,其中包括賣場、網上銷售、實體店等。這意味著4S點壟斷的時代過去了,與之而來的是真正明碼標價的時代。

6、立法打擊加價銷售惡象

汽車加價現象屢見不鮮,從開始的個別車企已蔓延到如今的普遍現象,4S店加價售車堪稱一言堂,不少消費者都有苦難言,對於此類現象,一直缺乏先關部門的有效監管。2018年,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取代了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對汽車銷售服務行業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其中,對於汽車銷售加價、提供三包憑證、明示配件來源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

(1)嚴厲整治銷售不規範行為

新《辦法》的推出,讓此前存在於汽車銷售中的不規範行為得到糾正。當經銷商在銷售汽車時,如果對整車售價進行私自的加價行為,將屬於違規。同時,部分經銷商不能按時交付出廠合格證,導致消費者新車無法上牌的情況也有望杜絕。

(2)4S店不再是唯一的經銷商

新《辦法》第九條提出,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明示和提醒,並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有利平行進口汽車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