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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航母駕駛證”駕車上高速,有牌不掛罰12分

12月13日下午,溫州男子林某手持封面印有所謂航空母艦駕駛證的駕照,

自新車取得機動車號牌後仍不懸掛,依然使用臨時行車號牌,企圖逃避交警執法檢查,最終被黃山高速四大隊民警查獲,其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的代價。

12月13日下午3時許,民警在G56杭瑞高速皖贛交界省際徽州公安交通執法站,依法對過往車輛檢查時,發現一輛懸掛臨時牌照的白色別克轎車駛入收費站區後,駕駛員磨蹭一會兒才掏出一證件,

但見這本駕駛證封面上,竟然印有“航空母艦駕駛證”字樣。對此,駕駛人告知,這只是在普通駕駛證上套了個個性化封皮,其正式車牌尚未製作完工。不過,民警檢查發現該車後備箱的儲物箱下方,卻藏有一副嶄新的號牌和兩包固封螺絲。

在證據面前,該男子林某不得不坦承,他在車輛登記當日便取得機動車號牌。但是,由於4S店開具的臨時號牌尚在有效期,他為逃避電子員警拍照,

竟選擇不掛號牌上路。此次他和朋友前去江西遊玩,一路憑藉臨牌暢通無阻,沒想到在即將進入江西省界時,被黃山高速四大隊民警當場查獲。最後,林某在民警監督下,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對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