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不忘初心·愈加合規:2017年網貸行業七大監管政策

即將結束的2017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尤其是p2p行業監管再度升級,強監管是2017年整個互金行業發展的主基調。針對網貸行業發展的亂象,銀監會下發存管指引、央行叫停互金平臺與交易所合作模式、地方金融辦不斷推進網貸備案登記,

網貸行業正朝著合規的方向大步邁進。

1、廈門發佈全國首個網貸備案登記管理辦法

2017年2月4日,廈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印發了《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共計五章三十二條內容,

該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這意味著全國首個網貸備案登記監管辦法終於面世,業內人士指出,陸續會有其他地方省市跟進出臺相關監管辦法。

2、銀監會印發《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

2017年2月23日,銀監會正式下發《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明確規定委託人(平臺)、存管人(銀行)的責任與義務,同時給沒有完成存管,或存管不合規的平臺6個月的整改期。存管指引指出,

銀行不提供保證或擔保,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

3、三部委聯合通知:禁止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

2017年6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且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

對於存量業務要制定整改計畫,明確退出時間表。同時,杜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培訓、求職、職業指導等名義,捆綁推薦信貸服務。

4、央行叫停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違規業務

2017年7月6日,互金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通知表示,一些互聯網平臺仍然與交易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

例如將權益拆分發行,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產品無固定期限,存在資金池等問題。

5、銀監會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資訊披露指引》

2017年8月24日,銀監會官網發佈《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資訊披露指引》,至此,P2P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資訊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資訊披露指引》的出臺,標誌著網貸行業“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政策體系,進一步明確網貸行業規則,有效防範網貸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快行業合規進程,實現網貸機構優勝劣汰,真正做到監管有法可依、行業有章可循。

6、規範整頓現金貸監管通知出臺

2017年12月1日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對現金貸列出了五條紅線,包括無牌照禁止放貸;綜合年化費率不得超過36%;網貸平臺禁止為現金貸提供資金;杠杆比例禁止超過各地現行規定;不得發放無消費場景的網路小額貸款。

7、網貸備案驗收將於2018年6月完成

2017年12月13日晚,網貸整治辦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對下一步的整改驗收階段做出了具體、詳細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並對債權轉讓、風險備付金、資金存管等關鍵性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聲明:本文由評價中心綜合整理編輯,如需轉載請注明來源。

包括無牌照禁止放貸;綜合年化費率不得超過36%;網貸平臺禁止為現金貸提供資金;杠杆比例禁止超過各地現行規定;不得發放無消費場景的網路小額貸款。

7、網貸備案驗收將於2018年6月完成

2017年12月13日晚,網貸整治辦下發的《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對下一步的整改驗收階段做出了具體、詳細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並對債權轉讓、風險備付金、資金存管等關鍵性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聲明:本文由評價中心綜合整理編輯,如需轉載請注明來源。